“遗传基因太可怕了!”湖南,女子离婚8年,独自将儿子拉扯大。可没想到,前夫找上门,承诺将来给儿子几套房,儿子竟然直接投入了前夫的怀抱,还请来了调解员,要求女子变更抚养权。女子:逆子,我们永不相见! (来源:寻情记) 吴丽决定给自己放个假,因为这天是她13岁的儿子小明的生日,她一大早就跑到菜市场,买了一大堆新鲜食材,有荤有素,品类丰富,全是儿子爱吃的。 在她看来,为人父母,就应该承担起爱和责任,所以她从来没让儿子受过一点委屈,街坊邻居都说,吴丽是个好母亲,小明有福气。 可就是这么一个贤惠的女人,却在8年前经历了一场失败的婚姻,她的前夫王强,因为爱上了一个做生意的富婆,竟然选择了抛家弃子,而且连5岁的儿子也没要,承诺过一年1000元的抚养费,也从来没有支付过。 吴丽靠着一股韧劲儿,每天打两份工,硬是把家给撑了起来,她从来没让儿子小明跟着自己吃过苦,可她却因为太过辛苦,积劳成疾,每天腰都疼都直不起来。 好在,小明十分懂事,在学习上从来没让吴丽操过心,在外面也不惹事,平时一放学,就回来帮着她做家务。 吴丽十分欣慰,觉得自己的付出都是值得的,原本她不想再婚,可就在两年前,她遇到了一个知冷知热的男人,让她重拾了婚姻的信心,她再婚了,还生下了小儿子,但对小明的爱并未减少。 吴丽做了一大桌子菜,她刚想去接儿子放学,却接到了前夫王强的电话。 王强告诉他,他已经把孩子接走了,而且准备带他去酒店吃大餐。 时隔8年,这是她头一次接到前夫哥的电话,收到的却是这样的一个坏消息,她愣住了,但她很快便安慰自己:儿子是我养大的,他不可能带得走。 可没想到,直到晚上十点多,儿子才抱着一堆名牌,坐着王强的豪车回家,而且还和王强十分亲热,爸长爸短地叫着。 吴丽有些心塞,当即质问儿子,为什么要接受这些礼物,他想要什么,她都可以给他买,用不着他施舍。 可小明不干了,他说:“什么叫施舍,他是我亲爸,他给我的都是我应得的,他说他的几套房子以后都归我,你也不用那么辛苦养我了!” 吴丽简直难以置信,消失了8年的前夫,只用几个小时的时间,竟然就将自己辛辛苦苦拉扯大的儿子给骗走。 看到儿子喋喋不休地说着前夫的各种好,吴丽情绪失控,抬手给了小明一巴掌。 小明愣住,他竟然大声说,吴丽没经过他同意,就再婚,还又生了一个儿子,对他明显没有以前上心,而且他有选择的权利。 说完,小明跑到房间将门反锁,而吴丽也忍不住泪流满面。 从那以后,两母子开始了冷战,小明甚至搬去和王强同住,吴丽的心碎了一地。 更令她没想到的是,小明竟然找来了电视台,想通过电视台施压,让母亲变更抚养权。 当吴丽看到儿子和前夫时,她再也控制不住情绪,冲上去和前夫撕扯在一起,将这些年受的委屈全部发泄出来。 她大喊着,当年你抛弃我们,一毛钱抚养费都没给,现在又来跟我抢孩子,你还是个人吗? 可前夫却说,孩子他也有份,他如今不过是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这时,吴丽才知道,原来,王强在跟那个富婆结婚后,两人一直没能生下自己的孩子,王强为了不断香火,才想把小明给抢过来,他允诺,只要小明跟了他,将来财产全给他,小明鬼迷心窍竟然直接同意了。 吴丽无力地瘫坐在地上喃喃自语:“老王家的遗传基因太强大了,无论自己怎么培养都白搭!” 她对小明十分失望,她说如果小明跟了王强,那么他们的母子情就到尽头了,可小明却认为母亲是在逼他,自己想过好日子的想法没错。 吴丽拒绝了变更抚养权的要求,她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那么在法律上是如何看待此事的呢? 1、吴丽可以向王强追偿儿子过去8年的抚养费吗? 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为人父母的法定义务,这项义务不因任何原因而消除,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偿抚养费的权利。 依我国法律规定,追索抚养费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所以吴丽可以代替未成年的小明,向法院申请,要求王强足额支付所欠的抚养费。 2、王强要求变更抚养权的诉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6条规定:已满8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小明已经年满13周岁,已具有一定的行为能力,他有选择跟父或者母共同生活的权利,因此,法院也会根据哪方更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及未成年人的个人意愿综合考虑。 王强的家庭条件比吴丽优越,而小明也愿意和他共同生活,所以此诉求,是会得到法院支持的。 3、最终,吴丽经过调解员的开导,决定尊重小明的选择,同时她也表示,无论小明身在何地,家里的大门永远为他敞开,母子俩握手言和。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为化名! 民法典
“遗传基因太可怕了!”湖南,女子离婚8年,独自将儿子拉扯大。可没想到,前夫找上门
运良说是非
2024-09-26 1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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