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重庆,女子的儿子,在1岁多时被保姆偷走,3年后被警方找回,法院确认了他们的亲子关系,她用心将儿子培养成材。没想到,23年后,她竟然意外得知,亲生子另有其人,且生活悲惨。女子天塌了,她火冒三丈,将法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95万,她能成功吗? (来源:重庆日报) 2018年初,50岁的朱娟正在家做饭,却突然接到了一个陌生来电,电话里的人自称是某日报社的记者,问她是否在26年前丢失过一个男孩。 朱娟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说:“是的,不过我的孩子在23年前就找回来了,现在都成家立业了。” 接下来,记者的话却让朱娟震惊得久久说不出话来,他说:“我不是说你家里现在的孩子,现在我们收到一个保姆的求助,说她在26年前偷走了雇主的孩子,现在她很后悔,良心不安,想让他们母子相认,而这个孩子,我们通过辨认,很有可能是你的孩子。” 朱娟一听,痛苦的记忆涌来,思绪飘到了26年前…… 1992年,朱娟和丈夫忙于工作,无暇照看1岁3个月的儿子,他们决定请一位保姆和老人共同来照看孩子,可没想到,那竟然是噩梦的开始。 那天,朱娟正在上班,家里的老人打来电话,说是儿子被保姆给拐走了,她的天都要塌了。 她马上报了警,可经过警方的调查,保姆所用的是假身份证,在那个年代,没有实名制,没有摄像头,找人犹如大海捞针。 为了找到儿子,朱娟夫妇停下了手中的一切工作,还花了很多钱,在电视和报纸上刊登启人寻事,跑遍全国找人,却一无所获。 为了弥补伤痛,他们又生了小儿子,但寻找儿子的脚步依然没有停止。 功夫不负有心人,1995年的一天,他们突然收到河南兰考警方的消息,说是他们解救了一批从四川拐来的孩子,其有一有个名叫“盼盼”的男孩,有点像他们的儿子,让他们来辨认。 怀着激动的心情,他们赶到了兰考,并见到了“盼盼”,可朱娟总感觉这不是自己的儿子,但丈夫却说孩子眼睛和他有几分相似。 为了确认孩子的身份,他们在警方的提议下,去做了亲子鉴定,并在一个月后,得到河南省高院的通知,确认双方有亲子关系。 朱娟喜极而泣,马上将盼盼带回了家,取名程俊。为了弥补内心的亏欠,他们用尽全力地对他好,朱娟还为了他放弃了出国深造的机会。 可戏剧的是,孩子找回来了,夫妻俩的感情却出了问题,最终双方友好分手,而两个儿子的抚养权则判给了朱娟。 朱娟将所有的爱,都给了两个孩子,把他们培养得很好,对她十分孝顺,她十分欣慰,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好。 可命运弄人,如今朱娟却接到记者的电话,声称他的大儿子另有其人,这让她如何承受。 经过记者的报导,网上已是铺天盖地关于保姆良心救赎,为子寻母的信息,朱娟只看了一眼保姆提供的孩子幼时的照片,她便能认定,这就是她丢失的孩子。 根据网上的报导,她得知了孩子丢失的真相:原来,那个保姆的真名叫何平,是南充的一个农村妇女,因为她连生两个孩子,都莫名夭折,她听别人说只要找一个孩子填命,她以后的孩子就能保住。 于是她跑到重庆,买了一张假身份证,混进了朱娟的家当保姆,并偷走了朱娟的儿子,取名刘金,一直养在身边。 如今何平年纪增大,刘金也养废了,她难逃良心谴责,便打算将刘金还给朱娟。 朱娟知道真相后,马上赶到了南充,但她心里一直有个疑问,既然程俊不是自己的孩子,那当年的亲子鉴定又是怎么回事呢? 为了解开疑问,她和前夫一起,和程俊以及刘金一起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刘金才是他们的亲儿子。 刘金已经27岁,却满脸沧桑,满头白发,而且连初中都没读完就出去混社会,如今一事无事,还染上了很多恶习,人生尽毁,因为非何平亲生子,他的童年过得十分悲惨。 朱娟看着刘金,她一度崩溃,一想到自己悉心给别人养了23年的孩子,而自己的孩子却在外面受苦,她气得浑身发抖。 她认为,造成这一严重后果的罪魁祸首,除了何平还有河南高院,她决定为自己和儿子讨回公道,便向高院提出了295万的赔偿金。 那么在法律上是如何看待此事的呢? 1、朱娟的遭遇,符合国家赔偿标准吗?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4条的有关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在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情况下,受害人有权取得赔偿。 而河南高院因工作失误,搞错亲子鉴定的行为,尚无相关的法律条文支持,所以朱娟要认定获得国家赔偿,存在一定的难度。 2、朱娟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朱娟呕心沥血,培养程俊23年,却发现他非亲生,而亲生子的人生也毁了,朱娟身为人母受的打击可想而知,于情于法于理,河南高院都应该对她进行赔偿。 3、河南高院承认当初的亲子鉴定是错误的,他们向朱娟道歉,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但最终结果,并没有对外公布!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为化名!
“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重庆,女子的儿子,在1岁多时被保姆偷走,3年后被警方找回
运良说是非
2024-09-23 2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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