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电梯内排泄被物业曝光,不堪受辱后自杀
西南李军
2024-09-22 16:07:37
[打卡R]近期,武汉市发生的一起事件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一位七旬老人在电梯内突发身体不适,不慎将排泄物遗留在电梯内,而物业随后未经处理便将监控截图直接发布至业主群,此举迅速引发了众多讨论。不幸的是,老汉因无法承受随之而来的舆 论压力,选择离家出走,并在四天后被警方发现已不幸身亡。
[暗中观察R]这一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部分观点认为物业的做法并无不妥,而另一部分声音则强烈批评此做法过于激进,缺乏人性关怀。
[向右R]那么,物业是否有权公布小区内不当行为的监控视 频?这一行为是否合法呢?
[拳头R]对于小区的监控视 频来说,因为其监控的是公共区域,不涉及对业主私 密空间的拍摄,所以并不涉及到侵犯业主私 密空间的条件。并且,自然人在公众场合的行为本身不是私 密活动,更不是私 密信息。因此,监控视 频所记载的信息本身不会侵犯自然人的任何权益。
[暗中观察R]但是,如果业主在公共场合实施了违法乱纪或者不道德的行为时,物业公司在没有进行提前沟通与技术处理的前提下,将该记录行为人违法乱纪行为的视 频散布到不特定的群体中,引起广泛传播及公众热议,或者使行为人遭受了舆 论谴责、人肉搜索甚至网络暴 力时,给行为人造成了损害后果,则存在侵犯人格权的可能。
如果造成了行为人名誉的贬损,社会评价的降低,那么可能侵犯其名誉权。如果存在私自张贴行为人照片、视 频截图并可以以此指定行为人的,那么可能侵犯其肖像权。如果造成了行为人个人信息的泄露,那么也可能侵犯其隐私权。
[向右R]物业公司行使管理权时,严禁私自翻拍、翻录、删除和外传、议论监控画面,注意保护客户信息和秘密。如确有需要公布视 频以平纠 纷,在发布前需对个人信息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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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玥
神经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