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看了长沙公安的警情通报,发现几处问题有待商榷。原本对权威发布应该相信才对,但警情通报内容或有漏洞,一些表达不太专业,有损内容的严肃性和真实性。 —、通报叙述逻辑不对。开篇就明确说受害人是谁,犯罪嫌疑人是谁。不符合通报逻辑,应该是先叙述事发经过,最后再说明经过侦查结合证据得出初步结论,谁是受害者谁是嫌疑人。这才符合严谨的通报逻辑顺序。 二、人物背景介绍不清。只介绍嫌疑人身份背景,比如做过家具生意,去澳门赌博,但没介绍受害人身份背景,更奇怪的是只介绍一位嫌疑人江某辉身份,而没介绍另一位嫌疑人江某的身份背景,为什么?是江某没啥背景还是没查清,即便是无业游民也应该说明一下。 三、背景信息来源不明。通报提到嫌疑人江某辉多次前往澳门赌博,欠债1200余万。这信息来自何处,是江本人供述的(人已死不可能),还是他同事说的,还是债主说的?没说明白重要的信息来源,导致信息可信度不足。 四、作案情节交代不清。嫌疑人怎么进入小区的?江某辉逃命时从13楼用窗帘打结逃到12楼,为啥不走楼梯,是因为门反锁了打不开(有这可能),还是因为门外已经有人堵住,所以选择不走捷径走险途?其实这是可以解释清楚的。 当然,一份警情通报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其中的许多关键细节,还需要不断调查取证。不过,我们在通报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引发更多歧义的陈述内容,还不完全确定的事情,就先不要急着通报。 以上分析仅为个人观点,或有不妥不当之处,欢迎各路大神拍砖指正。个人认为,质疑并不可怕,相反,许多事情,越质疑对早日揭开真相更有帮助。追求真相的目的在于,让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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