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上厕所要提前通知管理老师?

李合信说历史 2024-09-19 19:56:36

9 月 18 日,山西怀仁市云东中学的一则学生处罚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该校一名高一新生在 9 月 10 日晚 11 点 10 分左右上厕所,未提前告知管理老师,便被记严重警告处分一次,按“重大违纪”扣除班级本月德育考核成绩 5 分,并自费打印“自我认识”1000 份分发。此事一出,舆论哗然。

学校每晚 10 点 20 分下晚自习,10 点 45 分熄灯,规定熄灯后至 11 点 40 分间,除特殊情况外学生不许上厕所、随意走动,理由是担心影响其他学生入睡。这一规定初衷或许是为了维护良好的宿舍秩序,保障大多数学生的休息权利。然而,一刀切地禁止学生在这段时间上厕所,是否欠缺了一定的灵活性和人性化考量?

对于涉事学生而言,未提前告知管理老师就去上厕所固然有错,但因此受到如此严厉的处罚,是否过于严苛?学生在自我认识中写下的“晚上上厕所不仅对其他同学的睡眠产生重大影响……更是会令班级蒙羞”“夜晚上厕所是个自私的行为,影响到他人睡眠”,令人感到心疼和无奈。这种自我批判的话语,究竟是出自真心的反思,还是在严苛规定下的被迫妥协?

学校的管理规定记录在《走好高中第一步》的学生管理手册中,新生入学军训时会学习。要求学生熟记条例本无可厚非,但规定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同样值得深思。德育组长表示,高一刚来,想抓一抓纪律让同学们注意起来。出发点或许是好的,但方式方法是否恰当?

值得庆幸的是,学校德育处最终与涉事学生沟通并退还了打印费。这一举措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之前的处理方式。但这一事件不应仅仅以退还费用而告终,更应引发学校对于管理理念和方式的深入反思。

教育的目的不仅仅是规范学生的行为,更在于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生理需求和心理特点,寻求管理的严格与人性关怀之间的平衡。同时,对于学生的错误行为,应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注重引导学生自我反思和改正,而非简单粗暴地施加严厉惩罚。

希望此次事件能成为一个契机,让更多的学校审视自身的管理模式,在保障秩序的同时,充分尊重和保护每一位学生的权益,为学生创造一个既规范有序又充满关爱和理解的学习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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