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反被聪明误!”深圳,女子生意失败,欠下朋友1000多万的外债无力偿还,被朋友告上法院。为了避免自己的房产和工资被法院强制执行,女子竟然以0.01元的价格,将房产卖给母亲,工资收入也转到母亲的卡上。正当她自以为能瞒天过海时,法律的调查结果,让她慌乱不已! (来源:北青网) 李丽十分惶恐,因为她接到了法院下达的判决书,要求她支付债主吴强1000多万元的债务,可她根本还不起。 她在多年前,跟丈夫来到深圳这个繁华的大都市打拼,眼看着许多朋友,在深圳这片土地是,实现了人生梦想,他们心动了。 于是,他们掏空积蓄,开始创业,可没想到,他们并没有什么生意头脑,加上时运不济,很快便将资金给亏损了个一干二净,还欠下了不少的外债。 夫妻俩不甘心多年的积蓄打了水漂,他们相信,风水轮流转,财神下次一定到他家,于是,他们向好友吴强借钱周转,而吴强出于信任,只要他们开口,他都没有拒绝。 久而久之,他们竟然借下了吴强1000多万元的债务,他们再也无力支撑下去,终于放弃了创业梦想,各自去打工。 他们唯一剩下的,就只有李丽在外地的一套一百多平方米的房产,那是她打算留给孩子的,她舍不得卖掉还债。 可生意不做了,欠下的债却是还是要还的,可就凭他们那点工资,根本不可能还清一千多万的外债。 何况,李丽见欠得太多,几辈子都还不清,她萌生了赖账的想法,于是,她在某公司做行政的时候,便提前安排,将工资打到了母亲的账户,这样一来,哪怕吴强告上法庭,也拿不走她一毛钱。 果不其然,不久之后,吴强便开始向她讨债,在多次拿不到钱后,一纸诉状,将李丽等人告上了法庭。 由于证据充分,吴强的诉求很快就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而李丽则陷入了恐慌之中。 一旦法院介入,那么她唯一的财产一旦被执行,那她将一无所有,这是她不愿看到的。 如何才能保住自己的房产?李丽一直在苦思冥想,她上网查了很多资料,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 趁着判决书上的最晚还款期未到,李丽马上联合母亲,以0.01元的离谱价格,将房子卖给了母亲。 她天真地认为,只要名下无财产可执行,哪怕天王老子来了,也拿她没办法。 吴强在法院规定的最后期限内,没能拿到一分钱,他马上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毫无意外地,李丽的名下一分钱都没有。 可李丽低估了法院的能力,他们在调查后,终于发现了这笔房产交易异常,并认为李丽涉嫌拒执罪,将对她采取有效措施。 那么,在法律上,是如何看待此事的呢? 1、李丽恶意转移名下房产和工资,导致名下无财产可执行,已构成拒执罪。 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虽然李丽有权利处理自己的房产,但她明知自己债务缠身,且法院的还款判决书已下达的情况下,她仍以0.01元的价格,将一百多平米的房子过户给其母亲,恶意转移财产意图明显,符合拒执罪的犯罪特征,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2、李丽在某公司任职期间所发放的工资,是以其母亲的名义发放的,且金额达到132万,其不但故意隐瞒收入,刻意拒执,还涉嫌偷税漏税。 根据《刑法》第201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假如李丽的逃税金额在50000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10%以上,在经税务部门查实后,下达了追缴通知书,仍不补缴税额及其滞纳金,又不接受行政处罚的,那么她还会构成逃税罪。 3、法院最终查明,李丽故意转移财产,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依法判决李丽有期徒刑6个月。 坐牢不代表不用还钱,如果李丽在入狱前的所有财产不足以支付欠款,其在出狱后,依然需要履行还款义务。 做人应以诚信为本,李丽抱着侥幸心理,知法犯法,落得蹲大狱的下场,着落不冤!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为化名! 刑法
“聪明反被聪明误!”深圳,女子生意失败,欠下朋友1000多万的外债无力偿还,被朋
运良说是非
2024-09-17 0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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