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近日上海一行人违法导致他人被碾身亡案宣判了,我觉得这起案件十分具备借鉴意义。在这

近日上海一行人违法导致他人被碾身亡案宣判了,我觉得这起案件十分具备借鉴意义。在这起案件中,行人周某闯红灯结果撞到了骑电动车的林某,车子失控之后林某摔倒,路过的轿车躲闪不及,结果导致了林某的死亡。经过法院审理之后,认定行人周某全责,被判了两年半的有期徒刑,而那位导致林某死亡的轿车司机,由于他是按照信号灯正常通行,所以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同样地河北11岁男孩骑行身亡案,也跟这个很是类似。首先就是小男孩未满12岁,他是违规在路上骑车,他的父亲需要担责。其次就是小男孩之所以摔倒,也是因为与其他骑行者发生剐蹭,那个这个碰倒小男孩的骑行者,他的行为跟那个闯红灯的周某很类似。最后就是,司机姜某也是在正常行驶的状态下,躲闪不及才发生的车祸。 这两起案件很是类似,可结果却是千差万别,上海的这起案件轿车司机无需担责,可河北的这个司机却被认定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之所以会有如此大的差异,本质上在于两者的道路不同,上海的这起案件道路是竣工开放道路,而河北这起案件中的道路是未交付道路。如果是未交付路段,那么司机姜某在路上行走,就是属于违规,因此这样判没错。 然而最近却有网友发现,就在这个未交付的路段,在5月份就举办了骑行比赛,而当时已经有了不少机动车通行。还有就是咱们的最高院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的,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结合以上两点,即使这个道路未交付,但是现在已经跟正常道路无本质区别。所以在这样的前提下,司机姜某被认定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这样的认定是不公平的。希望当地官方慎重考虑,还司机姜某一个公平,让真正有错的人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