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人和房东一起来看房,期间房东突然发现女子脑袋上大把大把的掉头发,一问才知道已经是“癌症晚期”了,于是当即变脸拒绝出租,“你万一死在这就是凶宅,以后我还怎么租?”对此,女人并未争执而是讨要自己的押金并要求房东按照合约条款,赔偿违约金。 岂料,男人不愿意了。 (信息来源:极目新闻 发现租户患晚期癌症后担心房子成“凶宅”掉价,房东下了“逐客令”) “你欠我的违约金什么时候给?” 面对王女士的索赔,房东张先生真的是一脸无奈。 半年前,因为手里钱紧,他便将名下的一套房子给对外租了出去,由于地段好价格适中,前来看房的人络绎不绝。 这其中,有一个女人让他印象深刻,对方姓王,外表知书达理,一看就是讲究人。 把房子租给这样的人,也会省去很多麻烦,于是二人在对租金达成一致后,按照规矩“押一付三”,当即签署了合同。 没成想,等到正式入住那天,意外发生了。 这天一大早,张先生猛然发现租户王女士的身体有些羸弱,而且衣服上还沾着大片的头发,风一吹就不断的往下掉。 尽管戴着口罩,但还是难掩脸上的憔悴。 出于关心,男人询问女子是不是身体不舒服,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面对房东的善意,王女士透露自己已经身患癌症,而且是晚期,恐怕时日无多了。 没成想,男人听完后,当即变脸要求撕毁合约。 在王先生看来,女人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万一扑通倒在家里,这房子岂不是成了凶宅?以后再想对外出租可就难如登天了! “要不,你去别处瞧瞧,我这里不租了” 望着张某脸上的嫌弃,王女士也没有计较,于是按照合同,向其索要三个月的房租以及押金。 就在男人如释重负,庆幸躲过一劫时,突然女人又开口了: “那违约金你打算怎么给我?” 什么违约金?事后,男人把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得,表示一分钱都别想拿到。 在张先生看来,自己的房子并没有质量问题,纯属是女人欺瞒病情才导致租房失败的,他有权解除合同,所以根本不存在违约一说。 而王女士却坚持双方既然签署了合同,而且条约中明确写明“当事一方不履行合同要承担赔偿或补救责任” 所以要求张先生支付自己应得的违约金。 就这样,两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也不肯让步。 那么问题来了,此事在法律上又该如何调解呢? 鉴于本案中王女士身患癌症且不久将离开人世,根据《民法典》1173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时,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具体到落实,就是违约金需要赔付,但可以减少一下,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程度。 随着这件事被传到网上,大家也纷纷对王女士产生了同情。 很多人劝张先生不要那么较真,毕竟对方将不久于人世,常言道死者为大,再加上眼下病魔缠身,已经够苦了,能帮一把就帮一把吧。 当然了,也有人觉得闹成今天这副局面,王女士负有首要责任,是她隐瞒病情在先,男人也是经济拮据才被迫出租的,说到底,不能拿自己的悲伤去祸害他人的生活。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北京,女人和房东一起来看房,期间房东突然发现女子脑袋上大把大把的掉头发,一问才知
种花少女
2024-09-09 17: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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