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一9岁小男孩在玩烟卡,可一名男子竟然放纵自己的狗去咬小男孩。男子不阻拦

运良说是非 2024-09-02 21:55:25

河南周口,一9岁小男孩在玩烟卡,可一名男子竟然放纵自己的狗去咬小男孩。男子不阻拦,小男孩被狗追的满地跑。小男孩的母亲哭着说,他们不认识男子,与男子无冤无仇的,不知道他为何要纵狗咬自己孩子,现在孩子做梦都害怕。这名男子没有道歉。小男孩母亲报警,可警察却让她去起诉。网友气愤的说,这不是故意伤害?警察可以放任不管的吗? (案例来源:) 常小丽的天都塌下来了,因为她9岁的孩子经常做噩梦,梦见一只恶狗追着他咬。 为什么9岁的孩子会做噩梦呢?是因为孩子的确被一只恶狗追着咬过。 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案发当天,常小丽9岁的儿子正在小区地上玩烟卡,此时一名男子带着他的一只狗来到了小男孩面前,男子直接放开了狗绳。 狗一直追着常小丽9岁儿子咬,常小丽儿子不断的躲避,可男子站在旁边幸灾乐祸,没有牵住狗绳,也没有去阻止。 这一切都被监控拍下来了,从监控中我们可以看到,男子就是故意的,就是纵狗追咬常小丽9岁的儿子。 常小丽说,她与男子不认识无冤无仇的,不知道男子为何要这样做? 被狗追咬的儿子受到了惊吓,去医院打了疫苗,可晚上还经常做噩梦,吓得都不敢出门了。 更令常小丽不安的是,纵狗咬儿子的男子非常的嚣张,不仅不道歉不赔偿,而且还故意带着狗在楼下转来转去的,威胁挑衅意味非常浓厚。 常小丽无奈只好报警,可民警却认为这是民事纠纷,让常小丽去起诉男子维权。 网友看后非常的气愤,说民警不作为,这妥妥的是故意伤害,民警应当对男子及时的进行处罚,而不是推诿扯皮。 那么从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1、男子纵狗追咬9岁的小男孩,构成故意伤害。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男子故意纵狗追咬9岁的小男孩,属于故意伤害不满14周岁的人的违法行为。 所以,民警不应当认为这是一起简单的民事纠纷,而应当认定男子违反了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应当对男子处以10~15日拘留,并处500~1000元的罚款。 如果9岁小男孩受伤达到了轻伤以上,还要追究男子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如果小男孩没有达到轻伤以上,就算不能追究男子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也可以以寻衅滋事罪追究男子的刑事责任。 2、男子构成寻衅滋事罪吗?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达到轻伤以上,对于小男孩的伤情不考虑,只考虑是否破坏了社会秩序,是否属于无事生非。 显然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男子纵狗追逐小男孩,恐吓小男孩,情节非常的恶劣,所以,可以以寻衅滋事罪追究这名男子的刑事责任。 可就算不能以寻衅滋事罪追究男子的刑事责任,但这名男子的确是有故意伤害小男孩的行为,当地警方必须最少对男子处以10~15日拘留,并处500~1000元的罚款,而不是推诿扯皮。 如果要追究男子的刑事责任,恐怕需要更严格的审查,但对男子进行治安处罚,有视频证据为证。 3、同时男子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9岁小男孩没有一点错,就是男子故意纵狗追咬小男孩,导致小男孩受伤,那么这名男子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承担侵权责任。 9岁小男孩的医疗费和其他费用,男子须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当地警方应当积极行动起来,对男子进行处罚,而不是推诿扯皮,让常小丽通过法律起诉的方式维权。(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对此,您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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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40

用户10xxx40

2
2024-09-02 23:28

废物也当警察

运良说是非

运良说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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