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一男子内急,想要去镇政府借用厕所,不料却遭到了一名光着膀子的大爷阻拦。

运良说是非 2024-08-21 18:54:41

辽宁营口,一男子内急,想要去镇政府借用厕所,不料却遭到了一名光着膀子的大爷阻拦。大爷态度不好,质问道,放假了,谁通知你进来的呀?男子也生气了,说我就是来上个厕所的,何必如此呢?可大爷就是不让男子使用厕所。男子生气,开始用手机录视频。大爷也不怵,说道,我告诉你,你发视频到网上,我也不为你服务。当地的镇政府工作人员回应说,会向上反映情况的。 (案例来源:大象新闻) 8月18日,张小勇内急想要找厕所,刚好看到了旁边是一个镇政府,所以张小勇来到镇政府准备上厕所。 不料这时却出来一个老大爷,老大爷光着膀子,阻拦张小勇,不让张小勇进入。 张小勇向这位大爷解释,说自己想要来上个厕所,希望大爷能行个方便。 不料这位大爷却语气非常的不好,态度也非常的不和善,说道,现在放假你进来干嘛? 经过大爷这么一提醒,张小勇才猛然想起8月18日是星期天,可张小勇实在忍不住了,便祈求大爷让自己先方便。 可大爷还是不肯通融。而且大爷态度非常的嚣张,对张小勇说道,你进来,谁通知你进来的啊? 看着大爷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张小勇实在忍不了了,回怼道,我就是来上个厕所的,你干嘛要这样子? 可能大爷优越惯了,就是不肯让张小勇上厕所,张小勇非常的生气,拿起了手机拍摄大爷。 然而大爷一点也不怵,大爷对着张小勇手机镜头说道,告诉你,你随便把视频发到网上去,我不怕,我就是不为你服务。 此视频一经发布到网上,很快引起了众多网友的热议。 有的网友说,镇政府应当为群众提供方便,群众来上个厕所,应当允许的。 而有的网友却说,当时是周末,大爷应该是值班的,不让张小勇上厕所,也许怕有安全隐患吧。 眼看事情越闹越大,当地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回应说,平时周一到周五都可以在镇政府上厕所的,他已经看到了这个视频,他会向上反映情况的。 那么从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1、镇政府厕所,群众可以使用吗? 辽宁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行政机关的权责清单管理工作,应当遵循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 高效便民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也是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之一。 作为镇政府应当为居民的方便提供保障,现在张小勇内急,想要借用镇政府的厕所,作为镇政府,应当提供方便的,而不是故意刁难的。 很显然这名大爷极有可能是看门的大爷,但大爷故意刁难张小勇,实在是太过分了,违背了高效便民的原则。 2、大爷以是周末为由,拒绝张小勇使用厕所,也是没有道理的。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张小勇内急,来镇政府借用厕所,他这种借用厕所的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也符合社会公序良俗。 但大爷却以当天是周末,拒绝张小勇使用厕所,这就有点故意刁难人,故意拿着鸡毛当令箭。 可能有的网友会说,因为是周末,如果让张小勇使用厕所,很有可能会对镇政府的安全造成隐患,谁知道张小勇干什么呢? 可是就算上班的时间,如果张小勇要干什么也可以的呀,根本没人监督。 况且大爷完全可以陪同张小勇去厕所,监督张小勇使用厕所。 所以,说到底还是大爷官本位思想作祟,自以为高人一等,故意刁难张小勇。 气愤不过的张小勇用自己手机拍摄大爷,违法吗? 3、张小勇有权拍摄监督大爷。 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不管大爷是看门的,是临时工,还是有正式编制的,大爷既然在镇政府上班,那就是在履行公务,可以算作是暂时的国家工作人员,自然需要接受公民的监督。 所以,张小勇用手机拍摄大爷,当然是可以的,况且张小勇是用来固定证据的,而后好去投诉大爷,这是张小勇作为公民,在行使监督权。 就算张小勇将拍摄大爷的视频发到网上,也不构成侵权,不构成侵犯隐私权和肖像权。 这大爷似乎不在乎张小勇的拍摄,反而嚣张的说,自己不怕被放到网上,就是不为张小勇服务,就是不让张小勇使用厕所。 现在舆论已经起来了,希望大爷能够坚持到底,能够头铁到底,不要认怂。(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对此,您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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