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面兽心!”上海,一女子离异后,带着11岁女孩改嫁给一个民警。可这个民警继父

运良说是非 2024-08-17 13:56:01

“人面兽心!” 上海,一女子离异后,带着11岁女孩改嫁给一个民警。可这个民警继父,明知道妻子在家,竟还溜进继女房间,脱掉小女孩的裤子实施猥亵行为。小女孩将此事告诉母亲,女子做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决定。 (案例来源:) 2009年,离婚后的李兰经朋友介绍,认识同命相怜的刘灿。双方都各自有一个年龄相仿的女儿,不同的是,刘灿离婚后,女儿判给了他前妻。 李兰对于刘灿这个再婚对象满意至极。 因为刘灿不仅长相帅气,而且还非常绅士,外出时不仅会主动帮李兰拿包,还会提前帮她打开车门,既体贴又细心。不仅如此,刘灿还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是当地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的一名民警。 两人交往一年,李兰找不出刘灿一点缺点。欢欢喜喜跟刘灿领了结婚证,婚后不久,李兰还给刘灿生了个儿子。 在此期间,李兰一直将跟前夫生的女儿带在身边。 可这天,11岁的小雪突然对李兰说,继父进她的房间,脱掉她的裤子。待刘灿回家后,李兰质问他究竟有没有这么回事? 刘灿解释说他并没有做什么,就是出于好奇想看一下。 李兰怒不可遏,跟刘灿大吵一架。考虑到家丑不可外扬,李兰并没有报案,担心女儿还会受到伤害,李兰将孩子送到前夫那里。 2015年8月,李兰见女儿放暑假,特意接她来家里住一段时间。李兰多留了一个心眼,每次出门都会带上女儿,从不会让她单独在家里。 可这天,李兰睡一觉醒来。女儿哭着跑来告诉她,说自己又被继父脱掉裤子,而且这一次刘灿又亲又摸她的下面。 李兰睡眠不好,每次睡觉前都会吃几片安眠药,哪承想,刘灿居然敢在她眼皮子底下做出这样的事。 这一次,李兰不仅跟刘灿打了一架,还准备报警。刘灿跪在地上声泪俱下地求她原谅,保证不会再有下一次。 善良又懂事的小雪,也劝妈妈不要报警,因为她不想让弟弟也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刘灿见李兰心软,主动给她写了一份悔过书,不仅承认多次猥亵小雪,还承认婚内曾跟多名异性发生过不正当关系。 事后,李兰为了保护女儿,又将女儿送回到前夫那里。 尽管李兰一再包容刘灿,可他还是死性不改,在外面经常花边新闻不断。2021年10月,李兰忍无可忍提离婚。 因李兰在上海并没有房产,为了方便照顾儿子,离婚后两人仍然住在一起。 2023年12月底,小雪来母亲这里小住几天,李兰因琐事跟刘灿发生争执,小雪替母亲打抱不平,帮母亲说了几句话。 刘灿将小雪按倒在地上,扭头对李兰说:“信不信我当着你的面,现在就强奸你女儿。” 李兰彻底被激怒,几天后,母女俩去派出所报案。 刘灿被刑事拘留,单位已停止他的一切职务,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中。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刘灿构成猥亵罪,且对象还是儿童性质更恶劣。 《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猥亵儿童罪应当按照强制猥亵、侮辱罪进行从重处罚。 猥亵是一种非常变态的行为,通过触碰他人的身体,寻求刺激达到满足,但不会有性交行为,因此不能算是强奸。 回到本案中,刘灿利用自己的身份之便,潜入继女的房间,进行猥亵行为,对一个未成的孩子做出这种没人性的事,法官在审理类似的案件时,量刑上会从重处罚。 2、刘灿作为一名公务员,知法犯法违背职业道德,不配穿军装。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14条明确规定:公职人员犯罪,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予以开除。 也就是说,公务人员故意犯罪,不管是什么原因,都会被直接开除公职,他们犯罪的成本比普通人更高。 可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公职人员抱着侥幸心理,甚至还狐假虎威以为自己无所不能,违背初心,忘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此类人犯法,理应罪加一等。 3、刘灿没有道德底线,放任自我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人跟动物的区别在于,人知道廉耻礼仪,会受道德的约束,知道有些事可为,有些事不可为。 刘灿作为一名民警,按说个人修养应该比普通人要高,可他不仅婚内多次出轨,还猥亵自己的继女,不配人为夫,也不配为人父,更不配穿上那套军装。 希望法官能够严惩这个人面兽心的家伙,不要姑息!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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