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不严惩,天理难容!”湖南长沙,男子是小学老师,他用钢化玻璃做的三角尺,往女学生头上砸,导致女孩头骨碎裂。更过分的是,事发2小时后,男子才带女孩去医务室包扎,一看严重了,他才把女孩送去医院,女孩做了开颅手术,还落下9级伤残,男子事后竟说扔自己是失手。网友:枉为人师,严惩不怠!
(案例来源:九派新闻 )
刘先生和妻子突然接到班主任的电话,说女儿小雨头部受伤严重,现在在医院,让他们抓紧过来。
夫妻俩一听,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电话一挂,2人立马停了手头上的工作,火急火燎地赶到了医院。
来到诊室后,眼前的景象让夫妻俩心疼的眼泪都要掉出来。
只见女儿小雨的脸色苍白如纸,额头上缠满了绷带,隐约可见血迹渗透出来。
“爸爸妈妈,我疼……”小雨用微弱的声音说道,听得夫妻俩心如刀割。
孩子在学校好端端的,怎么会突然受伤?夫妻俩了解后才知道,小雨竟在学校遭到了男老师宋某的殴打!
宋某是信息技术老师,平常负责教孩子们电脑绘画。
根据小雨的描述,当天宋某在课上对她发火,先是当着所有同学的面把桌子掀了,接着,宋某来到第3排的位置上,拿着三角尺往小雨头上扔。
第一回没打中,宋某就又扔了一次,这次打中了,可尺尖却直接嵌入了小雨的头部。
事发后,小雨疼的眼泪哗哗流,却被宋某无视,他并没有第一时间带小雨去医院。
硬是拖了2个小时后,宋某才带着小雨去了学校医务室包扎。
可小雨伤势严重,简单的包扎起不到任何效果,宋某和校方这才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连忙把小雨送去了附近医院。
到了医院,宋某也压根没让小雨做任何检查,就直接让医生给她缝合。
等刘先生和妻子赶到时,孩子都已经缝合好了,夫妻俩哪能干?这可不是个小伤,检查是必须要做的啊!
于是2人立马带着小雨做了进一步检查,这一检查才知道,由于三角尺是钢化玻璃材质,十分坚硬,小雨的头骨都被打碎了,还造成了二级重伤。
这个结果让夫妻俩难以接受…好好的闺女,竟被老师打成这样,他们一定要让这个宋某付出代价!
最终在医生建议下,小雨做了长达5小时的开颅手术,方才把打碎的头骨和异物取出。
经过这次手术,小雨也落下九级伤残。
刘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后,小雨心里留下不小的阴影,睡觉时经常会做噩梦,还在梦里哭喊着“别打我,别打我”。
出院后,小雨像变了个人似得,再也没有了以前阳光开朗的模样。
由于损伤严重,小雨的计算能力也大不如从前,曾经那么擅长数学的孩子,如今却连两位数的加减都算不出来了。
更让夫妻俩担忧的是,因为做的是开颅手术,孩子未来还有可能患有癫痫等后遗症…
况且,小雨日后还有很多康复要做,是笔不小的开销,夫妻俩认为,宋某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于是,夫妻俩一纸诉状把宋某告上法庭,8月16日上午,宋某涉嫌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在法院开庭审理。
法庭上,嫌疑人宋某明当庭翻供称,推翻了此前想砸其他学生的供述,说自己投掷尺子是无心过失,曾写信想道歉,可刘先生说自己从未收到过。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宋某作为教师,故意使用钢化玻璃三角尺砸向小雨头部,导致小雨头骨碎裂,构成二级重伤并落下九级伤残。
宋某的行为明显具有伤害故意,且后果严重,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因此,宋某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2、宋某应承担相应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小雨因宋某的故意伤害行为遭受了严重的身体伤害和心理创伤,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精神损害赔偿等损失应由宋某承担。
此外,小雨因伤致残,影响其未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宋某还应赔偿相应的残疾赔偿金及后续治疗费用等。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法院将依法判决宋某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3、宋某作为教师,其行为严重违反了教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
教师行为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宋某作为教师,不仅未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反而在课堂上公然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
其行为严重违反了教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可能受到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的行政处分,甚至被吊销教师资格。
综上所述,宋某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也违反了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应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他还需承担对小雨及其家庭的民事赔偿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摩托
扔两次就是故意
皮特薄
不该让这些污垢躲藏在阴暗的角落
天涯木棉
如此残暴的人,是老师吗?让它去踩20年缝纫机吧。
用户15xxx58
摧残祖国的未来,枉为师表,得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