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40岁女子被家人送进精神病院,5天后,女子离奇去世。家属查看医院监控,

运良说是非 2024-08-16 11:49:32

山东潍坊,40岁女子被家人送进精神病院,5天后,女子离奇去世。家属查看医院监控,竟看见一男一女多次用脚踢女子,还将女子拖进小黑屋。家属将灵堂设在医院门口讨说法,医院声称女子是自然死亡,跟他们没关系,结局让人意想不到。 (案例来源:说事拉理) 40岁的蔡霞是个家庭主妇,丈夫在外面承包了一个虾塘,女儿读寄宿学校,平时就蔡霞一个人在家。 这天,蔡霞的弟弟来看望姐姐。竟发现蔡霞情绪有些亢奋,还一直胡言乱语。弟弟顿感不妙,赶紧打电话给姐夫,询问该怎么办? 原来,蔡霞17岁那年,跟别人吵架受了打击,连着3天没睡觉。打从那以后,她的精神就出了点问题,经常会失眠,心情烦躁,需要吃药才能控制病情。 蔡霞突然患病,是因为陈强的虾塘比较忙,没有及时帮蔡霞去医院拿药。 接到小舅子的电话,陈强考虑到他在虾塘一时走不开,蔡霞旧病复发一个人在家他不放心,提议让小舅子先将蔡霞送到当地的一家精神病院去治疗。 当天,弟弟将蔡霞送去第三人民医院。弟弟担心没有家人在身边,蔡霞会不习惯,提出留在医院照顾姐姐。 可主治的张医生却断然拒绝,声称这样不利于他们的治疗,到时患者会不配合。并信誓旦旦保证,一定会把蔡霞照顾好,还说她的症状不是很严重,应该很快就能出院。 第2天,陈强从外地赶回来,跟小舅子一起来到医院,想探望蔡霞。可医生却拦着不让他们见,理由是蔡霞病情有好转,若是见到亲人肯定又会情绪波动,不利于她的康复。 然而,陈强却怎么也没有想到,这将成为他此生最大的遗憾。 蔡霞入院的第五天,他突然接到医院打来的电话,声称蔡霞突发疾病在医院抢救,结果还没等陈强赶到医院,蔡霞就已经停止了呼吸。 蔡霞除了精神有点问题,身体并没有其他毛病,怎么会突然死了呢? 而此时那个张医生却不知所踪。 为了弄清楚蔡霞的真正死因,陈强和小舅子眼疾手快弄到了蔡霞住院期间的监控。 让他们怎么也没想到的是,蔡霞竟会被医护人员打醒,当时蔡霞躺在床上睡得好好的,突然有穿大褂的女人走进来,朝她身上打了几拳。 过了一会,蔡霞从床上掉到地板上。又有一个男人进来,扯掉她身上的被子,一男一女轮番用脚踢蔡霞,当时蔡霞跪在地上,做出一个双手抱拳求饶的姿势。 可这两人并没有停手,随后又将蔡霞拖进一个没有监控的小黑屋,接下来蔡霞究竟又遭遇了什么,我们无从得知。 不仅如此,监控还显示,蔡霞睡觉时医护人员强行捆住她的双腿。 结合以上这些情况,家属认为蔡霞的死跟医院脱不了关系。 可院长却轻描淡写地说,蔡霞是自然死亡,跟他们并没有什么关系。至于医护人员为什么会用脚踢病患 ,他则说是因为蔡霞攻击性很强,担心她伤到别人。 在院长看来,这当班的护士就是行为不规范,但绝没有恶意,可笑的是另一个护士还说,他们一直把患者当成亲人对待。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家属认为蔡霞是被医院工作人员虐待,殴打致死,就需要提供相关证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8条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家属提出要尸检时,医院提出私了。声称此事闹大对双方都不好,毕竟人死为大,还要在死者身上开膛剖肚不吉利。院长承认他们确实有一定的责任,承诺会赔偿家属一笔钱。 家属想着反正人已经没了,就算他们继续追究下去,也于事无补,同意私了。可几天过去,医院却迟迟没有任何动静,家属这才发现被忽悠了。 而此时,已经错过了最佳尸检的时间。没有尸检报告,家属就无法证明医院有责任。 2、家属将设灵堂设在医院门口讨说法。 《民法典》第1165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错形式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回到本案中,蔡霞在没有其他疾病的情况下,送到医院仅5天就突然去世,而医院又说不出具体的原因,家属手上有医护人员虐待蔡霞的视频,足以证明蔡霞的死跟医院存在某种因果关系。 因家属没有尸检,他又提供不了证据蔡霞的真正死因。 因此, 这起医疗事故并不能定性为刑事案件。最终医院同意赔偿家属26万抚恤金,还说是人道主义的赔偿。 家属不想再折腾,无奈接受现实。 3、《医务人员从业规范》第6条规定:医务人员应该尊重患者,关爱生命。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利,不因种族、宗教、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 医务人员是救死扶伤的神圣职业,可本案中这些丧失医德的医务人员,他们的所作所为让人无法理解。 院长不严加整顿,迟早还会出事。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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