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一名老大爷戴着红袖章,摇着把扇子,驱赶卖东西的大学生。大学生询问为何不

运良说是非 2024-08-15 15:49:46

山东青岛,一名老大爷戴着红袖章,摇着把扇子,驱赶卖东西的大学生。大学生询问为何不能在这里卖东西?这名老大爷嚣张的说道,你算老几呀,我为什么要和你解释?大学生很生气,骂了这名所谓的执法人员一句。这名老大爷摆起了官威,拉住了这名大学生,想要殴打大学生。有一名路人过来劝架,说他还是孩子,不要计较。可这名老大爷语带嘲讽,一边扇扇子,一边嬉皮笑脸的说,卖不了,就是卖不了。网友说:真是把鸡毛当令箭。 (案例来源:) 一名大学生想要在暑假赚点生活费,所以在大街上卖东西,但却遭到了一名带红袖章摇着扇子的大爷阻拦。 这名大爷非常的嚣张,不穿工作服,竟然穿便装,摇着扇子,戴着红袖章,目中无人。 大学生很生气,询问为什么这里不能卖东西呢?可这名大爷用扇子指着大学生,嚣张的说,你算老几,我为什么要向你解释? 大学生看到这名大爷的态度傲慢,非常的生气,骂了一句老大爷,老大爷开始摆起了官威,拉扯着大学生,想要殴打大学生。 正好有一名路人过来拉架,拉开了他们两人,这名路人对老大爷说,他还是个孩子,要不让他在这里卖东西吧,何必跟他斤斤计较呢? 可是这名大爷摆起了谱,一边摇着扇子,一边嬉皮笑脸的说,卖不了,唉,就是卖不了,重复了两遍,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令人作呕。 很快这个视频就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很多网友纷纷指责这名大爷鸡毛当令箭。 有的网友说,人性的恶就是以最小的权力为难他人。这名大爷根本不是什么执法人员,如果是执法人员,为什么不穿制服呢?为什么还可以摇着扇子呢? 网友说的也许是对的,这名所谓的大爷,也许不是什么执法人员,如果是执法人员,不可能这样嬉皮笑脸吊儿郎当的。 那么从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1、大爷执法不文明。 行政许可法第5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 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 正所谓,法无禁止则自由。大学生当然可以在街上卖东西,但是这名大爷阻止大学生不允许在这里卖东西,那么这块区域属于行政许可范围,只有得到行政机关的许可才可以在这里卖东西。 既然是这样,那么就应当公开可以在这里卖东西的许可标准,大学生才好根据规定申请行政许可。 可是这块区域又没有提前说不准卖东西,那么大学生来这里卖东西,遭到了这名大爷的阻拦,大学生当然有权提出质疑。 2、大爷剥夺了大学生的申辩权。 行政许可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大学生来这里卖东西遭到了大爷的阻拦,说这里不允许卖东西,大学生没有得到行政许可,那么作为大学生,当然有权询问为何不可以在这里卖东西,当然也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可是这名大爷以为,带着红袖章就是天下第一,嚣张的说道,你算老几?我为什么要向你解释?这名大爷目中无人,剥夺了大学生的陈述权和申辩权,是违法的。 从大爷的穿着打扮来看,很有可能这名大爷不是所谓的正式执法人员。 如果这位大爷是正式的执法人员,那么当地的执法机关违法了,穿着不规范。 如果这位大爷不是正式执法人员,那么大学生与他的地位是平等的,当然可以不听从这位大爷的指令。 3、大爷拉扯了大学生,需受到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大爷拉扯大学生,想要故意伤害大学生的身体,所以根据法律的规定,需要对这名大爷处以5~10日行政拘留,并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可是这名大爷是在山东青岛,想要对大爷处罚,难上加难,毕竟,大爷可是手戴红袖章呀,有免死金牌。 对此,您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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