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一男子花了79元,购买了4.7斤的猪肉。可当男子提着猪肉坐车回家时,却被执法人员拦住。执法人员认为猪肉是从外省流入的,应当予以没收。男子说,猪肉是从市场购买的,有当地的检验检疫章。可执法人员坚持要求没收。男子说,既然要没收猪肉,可以,但必须开单据。可执法人员不理会。男子大怒,一纸诉状起诉。最后法院是这样判决的。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宋小伟是农民,他来到县里菜市场,购买了4.7斤的猪肉,花了他79元。 宋小伟想要将这些猪肉包饺子和妻子一起吃的。 买完猪肉后,宋小伟还购买了一些其他的佐料,然后就准备搭车回农村的家。 当宋小伟坐着出租车,路过检查站时,被执法人员拦住了。 执法人员看到宋小伟手上提着猪肉,让宋小伟将猪肉给他们检查。 宋小伟觉得莫名其妙,连忙问,怎么了,我的猪肉有什么问题吗? 执法人员说,最近外省流行猪瘟,为了确保群众餐桌上的食品安全,一定要检查购买的猪肉是否是外省流入的,希望配合。 宋小伟看到执法人员义正言辞,也只好配合了,将4.7斤的猪肉递给了执法人员。 执法人员接过猪肉,仔细查看,说这是外省的猪肉,违反了法规,应当予以没收。 听到自己的猪肉要被没收,宋小伟连忙解释说,这猪肉是我从市场上购买的,上面有当地的检验检疫章,而且这个猪肉我是用来包饺子吃的。 执法人员连忙说道,我这是为了你好,如果你将这个不安全的猪肉吃下去,你负得了责吗? 既然执法人员是出于好心好意,那宋小伟也只好说,没收就没收吧,但你得给我开个单据,我这样好回去给老婆交代,因为她非常想吃猪肉馅的饺子,现在猪肉没了,我得有一个理由呀。 面对宋小伟索要没收单据,执法人员说没有没收单据。 宋小伟本来还想据理力争的,但执法人员不耐烦,让宋小伟赶紧离开,后面还有需要检查的人员和猪肉呢。 宋小伟只好作罢。回到家,宋小伟果然遭到了妻子的一顿数落。 宋小伟只好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妻子,妻子不相信,认为其中有猫腻。 妻子对宋小伟说,我们配合执法当然是没问题的,他要没收就没收,但必须要开没收单据呀,他不开单据,那谁知道他将我们的猪肉怎么处理的呢? 宋小伟一听觉得很有道理。后来在妻子的鼓励下,宋小伟一纸诉状,将当时的执法人员起诉,要求执法人员退还自己4.7斤猪肉。 双方在法庭上,唇枪舌剑,针锋相对,互不相让,各自提出了自己的理由和主张。 行政诉讼又称“民告官”,实行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由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法第34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1、为此执法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提供了如下的证据: 第一,执法人员向法庭提供了当时的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显示,执法人员要求宋小伟配合检查,宋小伟也将猪肉给执法人员检查了。执法人员说,猪肉不合格,要予以没收。执法记录仪还原了案发当天的经过。 第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32条规定: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中设置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以及采取隔离、扑杀、销毁、免疫接种等控制、扑灭措施的,由有关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拒不服从的,由公安机关协助执行。 执法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说,他们设立检查站,是经过上级同意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外省未经过检验检疫的猪肉流入当地。 而当时宋小伟购买的猪肉的确是未经过检验检疫的,所以将其没收是有道理的。 2、宋小伟却是这样辩驳的: 第一,宋小伟说,配合执法机关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自己也愿意配合执法。所以,自己将猪肉交给执法人员检查。执法人员说猪肉是不合格的,虽然自己不同意这种说法,但对于予以没收,自己也没有意见。 第二,民法典第267条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宋小伟说,4.7斤猪肉是自己花了79元购买的呀,是自己个人的合法财产。 既然要没收自己的猪肉,那自己要求执法人员出具没收票据,也是正当的,合法的。 自己也不是不明事理,为了大家的安全,自己当然可以舍弃4.7斤猪肉,但是执法人员没收猪肉竟然没有票据,这显然是程序违法,是不合常理的。 3、法院最后是这样判决的: 行政诉讼法第70条规定: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现在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宋小伟的猪肉是外省流入的,也没有证据证明,宋小伟购买的猪肉不是从外省流入的。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执法人员没有收宋小伟的猪肉,需要出具罚没单据,但执法人员没有出具,那就是程序违法。 所以,法院判决执法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需退还4.7斤猪肉给宋小伟。但猪肉可能不在了,应当折价79元赔偿给宋小伟。至于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对此,您是怎么看的呢? 正版不可不知法律常识
浙江丽水,一男子花了79元,购买了4.7斤的猪肉。可当男子提着猪肉坐车回家时,却
运良说是非
2024-08-15 00: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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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35749
tb16209292
一群什么人呀,这是多久没吃猪肉了
用户54xxx53 回复 08-16 21:52
这叫人吗?人能干这事???
平原君 回复 08-16 22:32
人家猪肉上有检疫标志
风之男
这就完了吗?错误执法不应该有个说法吗?谁来赔偿这钱呀?难道是政府买单吗?这种违法成本太低了,以后他们还是想没收就没收,没收完了就等着法院判决,这不是浪费社会资源吗
用户80xxx76 回复 08-16 23:16
那所谓的另案处理最后也就是不了了之了吧?!!
不要太冷 回复 08-16 23:56
扣分,依法行政扣分影响单位评优及升迁
變傑
故意刁难
珠岸王子
这个农民值得支持,勇敢智慧;这个法官值得称赞,公正依法。
此人彼岸 回复 08-15 08:01
打官司的时间精力等成本谁付
用户10xxx09
人性最大恶,有点小权力,就百般为难别人
千涯秋色
外省的猪肉不能吃吗?
千涯秋色 回复 08-17 05:49
是不让卖不是不让买
百佳兴旺 回复 千涯秋色 08-18 18:23
说错了,不让卖
A山楂树
这次找到正规法院了!
人人如龙
这个是末日囤货?肉为什么不放在系统空间里?
老邦
现在都冷链运输的猪肉,只要有食品检验检疫的章就是合格的,本地都不让办养猪场了,省内各地都差不多,不靠外省的猪肉,靠本省吃什么肉?
用户10xxx40
连🐷肉都抢,这帮家伙留着干屁
899 O_o o
处罚违法成本太低,下次再来罚一个二斤猪肉的,别人都懒得告了,猪肉也就打劫成功。
用户25xxx13
判的好,但不能政府买单,应该执法人员买单,猪肉没了到哪去了,不明去向得查清
大爷
狗要吃免费的猪肉
新开始新生活
查到的时候,去卖猪肉的地方一看不就知道了吗?要真是没经过检验检疫的,一大批猪肉,那不是大案要案了吗?妥妥的升职加薪[得瑟]
阳春白雪
支持法院判决!
逝去的诺言lxc
违法成本太低了吧,就判赔偿79元就算了?后来的这些误工费,交通费,伙食费就算了吗?这就是法律的公平公正?
用户18xxx94
就是强盗
不负好时光
黑社会啊!想吃就抢
铁锅炖鱼
炖一锅红烧🥩!
JIMMY
这种民事纠纷,执法问题就应该公开审判,让法律透明
戏如人生
胡编乱造,执法人员是哪个部门,哪个人。执法证号码多少?
大付
谁主张谁举证,执法人员必须拿出证据来证明猪肉是外省流入的,不能让宋小伟拿证据证明不是外省流入的,这是违法的
脐橙之乡
不是应该查市场猪肉供应商吗?买的人那知道猪肉是不是外地的
燕明·桃园读书舞剑
现在很多社会管理队伍,混入不少素质低下的痞子流氓,敲诈欺负群众,十分可恶,必须加强管理,彻底清除害群之马!!!
玩世不恭
我所知道是从国外不能带生肉进入国内,但省内外有这必要吗?在市场买的肉必须经过检疾才能出售,这个是常识吧!都是同一个中国检验检疫的肉,为什么不能带?且没收没有任何罚没单据?这个难免有点不正常了。
起起落落
真的吗?检疫不应该找卖肉的吗找买肉的?一块肉你从哪里看出来是不是外地的有没有检疫?编的似乎有点不合理啊
蓝带
把特犬关在笼子里。
口香糖
吃饱了撑才有人去没收那几斤肉,没收的信誓旦旦不出具证明等着犯错让人告,信你个鬼!
莫问心 回复 08-15 10:48
。。。。你怕是不知道什么叫吃拿卡要?
宁远致静
我真怀疑这新闻的真实性,全是带节奏拉仇恨的,交通局管个人买猪肉?
乞丂
这就是不懂事了,几个人本来打算吃顿红烧肉[滑稽笑]
阿松
这就相当于不处罚造假,贩假,只打击用假的
用户10xxx40
乱编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有这种事
恨不得。难得糊涂。
为79元化多少心血。[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就是执法机构不要付出代价,就无法无天了。
田万春
神经病编故事,有智商吗
觉悟
突然有种想去参加那个什么工作了,吃的用的玩的耍的可以去明抢了,不用掏钱买了。巴适。
海阔天空
外省的难道不是中国的吗?是不是要把务工的外省人赶回去?
方斌
应该给予十倍赔偿,
树桩
各省来一个集体猪肉大禁运,不就OK?
影子
不应该查卖猪肉的吗?抢吧
掠过
假设往肉里放点毒鼠强,执法人员肯定回去吃,嘎了怎么算???
冷眼看世界
民告畜牲
用户10xxx05
日本鬼子代理人就是中国行政单位。
大战三百合
都被小编骗了,还不知道!
tb708688
这块猪肉是黄秋生用过那块吗,这么急着没收拿去享用
小福财
这和电视上的汉奸一样嘛,吃东西就上街抢
旭日韶光
许多猪肉还是外国进口的
用户10xxx99
小学没学好
用户10xxx20
这种吃猪肉的方法很奇葩。
用户15xxx09
悲哀啊,
用户10xxx02
这是一群猪。。。还要啥猪肉
风高云淡
一看就是瞎编的,设立检查站专门查猪肉?每辆车都要停车检查是否夹带猪肉?可能吗?
蓝浪
开票的要上交,不开要就拿回家吃了
1718168
站街女要求执法人员这样做的,她想吃肉!
用户14xxx02
关键问题肉去哪了怎么处理的需要公示
老王
最少该退一赔三啊
秦始皇
四大四斤,能不心动吗[doge]
小桥流水无人家
打官司不用时间精力?就赔肉钱,还不知道谁出?下次再多收一点连本带利回本!!
龙飞笳乐
不都是中国吗外省就不能进入而且外省有检疫章
用户10xxx65
话说农村没有新鲜的猪肉卖吗?
一剑客
编
用户10xxx46
耽误了吃饺子,精神损失费赔多少钱?
郭大腕
我还真同情检查站,连猪肉都没不起!执法难啊[汗]
平凡
你敢确定是真的吗?
王老爷
扯蛋呢,什么猪肉这么贵
等我有钱了
开头没有写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宋小伟心情愉悦的踏上了……差评!!!!
用户72xxx21
编的的文章,大家还在议论纷纷
美食每刻
拿着鸡毛当令箭
西部酒神
让他们作给它们的时间不多了
平凡人生
这个小便有点坏
闻香酒烈
还好没带老婆一起!
老酒一坛
为了流量,胡编乱造吧,坚决打击和抵制
海豚家园
假的
你的老婆和别人跑了
此事是真是假
开拓创新
怎么不叫他们去帮农村百姓插秧.收稻子!
平仔
吃不起肉就说,
喂,是你
抢就抢,说啥没收?中华文字博大精深吗。
随风飘零的叶子
这是明抢啊且没有任何成本!
用户10xxx70
这就是他想吃肉,找个理由就抢[赞]
用户17xxx18
这应该是农管干的好事!铁公鸡都要拔毛!
妙手
瞎编的吧
用户10xxx07
编
人生如戏你全靠演技
卧槽他妈的,原来不能买外省的东西啊!
现实压垮少年郎
脸都不要了吗?
进山寻古医
反垄断法虚假
来人间一趟
腊肉也不能外寄了,甚至不能吃,因为还要证明是检疫过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什么时候才能建成呢?
稳稳幸福
真他妈的是个人才,,,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用户10xxx39
本应如此!
开心就行
政府有专项资金,用于赔偿的!
胡萝卜
菜市场买的,为何不是依据,市场不是有准入制度吗?这是菜市场有问题,还是执法部门有问题?
用户14xxx36
瞎白话
无烟良民
应该依法出具法律文书。
风雨同舟GEC
鸡鸣听三省的地方注意了。
Vim
关键问题是赔偿款是国家出,不是执法者出,所有有恃无恐
蚂蚁
打啊,打,打劫
用户16xxx77
还有律师费呢
用户16xxx58
这些执法人员真不要脸
心动不如行动
执法人员是不是从城管转过来的临时工,什么都能干!
爱的剪影
应该十倍奉还,外加赔礼道歉,一点惩罚都没有!
秋天的枫
这些人都叫人吗?
笑看人生
违法成本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