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女子喝醉入住酒店,打电话叫异性朋友过来陪她。两人发生完关系后,男人女儿发高烧,提前离开。女子连着给对方打了7次电话,说自己不舒服,可男人劝女子打120。事后,男子办完事回到酒店,发现女子已经停止心跳。女子家属向男子索赔76万,法院的判决亮了。 (案例来源: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法院) 李梅独自在外面打工,一个月才回去一趟。 这天,李梅跟单位同事一起在KTV聚餐,李梅不停地跟同事交杯换盏。连着十几杯酒下肚,李梅喝到走路都摇摇晃晃。 随后,李梅入住在KTV附近一家酒店。情绪激动的她,打电话要求情人王森出来陪她。两人正处于热恋期,挂完电话,王森谎称单位临时有急事,需要去处理。 王森跟妻子结婚12年,育有一儿一女。小女儿还不到1周岁,可就在妻子怀二胎的时候,王森却跟李梅好上了。 王森赶到酒店后,跟李梅温存了一番。 办完事没多久,王森就接到妻子打来的电话,让他回家,因为他们的小女儿突然啼哭不止,发高烧。 王森赶紧穿好衣服,可这时李梅却耍起了性子,说她也不舒服,央求王森不要回去,留下来陪她到天亮。 王森却冷冰冰地说,你不舒服我可以帮你拨打120。我女儿生病,妻子一个人在家,忙不过来,我必须要回去。 可不管王森说什么,李梅就是不同意让他走,两人为此发生争执。王森误以为,李梅就是吃醋闹脾气,毕竟刚才她还表现得那么卖力,并不像是身体不舒服的样子。 王森在回家的路上,李梅先后给他打了七次电话,王森只接一次,他很不耐烦地对李梅说,你是一个成年人,如果身体真不舒服,可以打120去医院。 挂了电话以后,王森不再接李梅的电话。 次日早上7点,王森女儿的烧已经退了。他本想打电话给李梅道歉,可连着打了三次,都没人接。 随后,王森又发信息,问李梅身体好一点没有,如果还是不舒服,穿好衣服下楼,他现在带李梅去医院。 可李梅依旧没有回复。 王森隐隐有些不安,回到酒店敲了半天的门没任何反应。于是,叫来前台开门,王森万万没想到,李梅直挺挺地躺在床上,身体已经冰凉 。 王森赶紧拨打120,将李梅送去医院抢救,可惜医生说李梅早就已经停止心跳。 经法医鉴定,李梅患有脑瘤,饮酒过多动脉血管瘤破裂出血,造成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死亡。 发生这样的事,完全出乎王森的意料。 家属认为,如果王森能够第一时间送李梅去医院,或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他没有尽到最基本的救助义务,应该为李梅的死承担一部分责任。 家属将王森起诉到法院,向他索赔76万。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家属认为王森有救助义务,可他却放任身体不舒服的李梅不管,跟她的死存在因果关系。 《民法典》第1005条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在家属看来,王森作为李梅朋友,两人在办完事后,李梅明确表示自己身体不舒服,可他却还是选择离开。导致李梅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 作为一个成年人,他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可王森却放任这种后果发生,家属无法理解。 认为王森应该为他的错误行为买单,承担相应责任。 2、王森认为他尽到了最基本的救助义务,李梅的死跟他没有因果关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王森声称,在得知李梅不舒服后,他劝说李梅拨打120,可李梅却拒绝,他离开的时候,李梅还是处于清醒状态,并没有表现出很难受的样子。 回家途中,他也一直在劝说李梅去医院,可李梅还是不肯。如果李梅听了他的话,及时拨打了120,可能也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 另外,王森并不知道李梅脑袋里有一个瘤子,正常情况下,喝醉酒也不会丧命,他并没有预见到会这样的后果。 在王森的主观意识上,并不希望这种事发生。 因此,法院审理认为,王森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3、《民法典》第18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李梅在婚姻存续期间,跟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她明知道自己身体存在隐患,却还醉酒,并没有对自己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李梅的死是自身疾病原因造成,跟王森没有因果关系。 法院驳回家属的一切请求。 王森心里过意不去,主动提出补偿家属3万元,法院予以支持 。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结婚以后就要守住自己的底线,放任自我都没有好下场。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民法典
辽宁,女子喝醉入住酒店,打电话叫异性朋友过来陪她。两人发生完关系后,男人女儿发高
运良说是非
2024-08-13 12: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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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506617
似水年华
自古奸情出人命
原乡人 回复 08-15 14:59
这个西门庆背锅了[祈祷]
陈钱 回复 08-18 07:22
不信你看西门庆[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云雨轩
酒后乱性
用户10xxx40
出轨的恶果啊!好自为之吧施主
用户80xxx59 回复 08-17 01:26
不出轨她爱喝酒,也是早晚的事儿。这不还弄到了三万?[开怀大笑]
用户10xxx51 回复 08-15 14:29
是的,应该酒后乱性,哈哈哈
无限
你编个生僻的名字不好吗?我两口子全撞上了,也干那个![哈哈笑]
颖幂汁源 回复 08-14 17:57
天生注定的冤家,王森就得搞李梅
用户10xxx91 回复 08-14 22:21
你两口子也分别出轨来吗?
微妙玄通
先不说偷情不偷情的问题。就单说现在的女人,都被社会纵容成啥样子了,都是几十岁的人了,有病不舒服不会去医院?去不了医院不会打120?非要跟男人耍性子?非要耍性子男人背她走路去医院?本文中这个男人也恰好有急事不得不离开,就宁愿死了也不会自己打电话……现在的女人,彻底没得就了[并不简单]
慧慧 回复 08-14 23:39
家里俩孩子,难道妈妈会分身术?!再说了,孩子有爸爸,当然要叫爸爸回去!当妈的可不知道当爸的再外偷情!
有梦想的咸鱼 回复 08-14 22:39
人家那是亲生的,你想想那个女的算什么?哪个重要?自己心里没点数吗?
用户10xxx65
酒后干那事大脑受刺激作死的!
醉眼看世界 回复 08-15 08:56
对,喝酒后剧烈运动就会死。
不爱吃猫的鱼 回复 08-14 20:21
是不是所谓的舒服死了?
用户14xxx60
下流至极的因果报应……
春风
咋没因果关系,发生性关系心情激动才造成脑血管破烈的,怎么叫没关系。
用户12xxx07 回复 08-13 23:07
明明是醉酒引起的,你非得说是发生性关系导致的,
用户11xxx67 回复 用户12xxx07 08-15 07:43
刺激过度引起的
羽落飞
所以女的为啥要找已婚的?是有多受虐 累死累活挣钱是为了他家里人 人吧又陪不了你 你出事不出事他带我去先考虑自己会不会安全 死活挡了他利息 你爱死哪死哪去了 再多的花言巧语 你让他较真试试 分分钟不联系你 真是和自己过不去
流云 回复 08-15 11:08
双方都想所谓的白朴
用户18xxx01 回复 08-15 08:15
这你就不懂了,找已婚的能避免很多问题。[滑稽笑]
老虎
自古奸情出人命,不管咋样都会死!
名将之约
三万块能办多少事啊
用户11xxx67 回复 08-15 07:42
求个心安
小馒头 回复 08-15 16:01
不给钱回去找他下去陪她怎么办[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用户11xxx29
这男的也是倒霉!他干不干这女的可能都不行了 但问题是他去干了
用户11xxx67 回复 08-15 07:43
没刺激可能不会死
索然无味
出轨应纳入犯法的范畴,而不是道德问题,应该立法严惩,扭转社会风气。
狠狠
老姥们天下无敌
锦鑫
该!!!!
用户12xxx33
三万可以找很多个了
天不下雨是多云
酒后风,兴奋死了
羽ZXY
舒服死了!
夏映
找与她喝酒的酒友分担责任
山清水秀
临死前还不忘与奸夫干坏事,
用户37xxx09
个例。如果没有脑瘤。这个奸情会永远继续下去。出轨虽然不好,但这是个人的事。没什么好批判的。只要你有本事两边都好。没本事迟早被发现。离婚。
用户11xxx67 回复 08-15 07:47
男的有钱,发现了也不一定会离
一路观光
婚外激情,死人不少,常见报道!记着,和别人的老婆干好事,要注意死亡打官司,丢人现眼惹麻烦!
秋雨梧桐
这么判罚简直就是公然支持婚外恋啊,如果没有他俩偷情,也没有死亡。这事没有因果关系吗?
用户10xxx40
这下好了吧,一条人命就3万?虽然说某人没有过错,那也是假的,主观上是想推缷责任,假如某人能够担当下,打个电话也行,这才是真正的尽到了责任。
用户10xxx02
万恶淫为首,此为千古名言!
缘尽人生
自古奸情出人命,不信你问西门庆
陈觅
原来生意可以输盘,口
月半弯
马上疯
用户10xxx73
现在人不要脸,家里人干那种事,还添脸要钱。何不怨人家。
小李菜刀
活该啊,一个脑残一个人渣
金贝银床
滥交,酗酒,背叛家庭感情
用户18xxx02
有次买了盒催情药,对女友说吃了这个快感连连,女友毫不犹豫冲水喝了,办完事女友说累了要先小睡会,我就回去了,过了两天没见女友电话,就去服务台问房间退了没有,说没退,心里一惊,赶紧让服务员开门,一看女友还在睡着,仔细一看催情药包装竟然是强烈镇静剂,后来让女友骂了个狗血淋头
用户75xxx94 回复 08-16 00:09
两天没服务员去打扫房间?
荡海游龙
守住底线?说的容易,那是因为你没遇到过。
谭兆银 回复 08-14 20:08
过来人
无羁
他老公开心了,淫妇死了,不用戴绿帽子、不用分财产,拿了财产和赔偿,娶一个新鲜的
被风吹过的那天
在家属看来,王森作为李梅朋友,两人在办完事后,李梅明确表示自己身体不舒服,可他却还是选择离开。导致李梅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
一已亦心
这原来女的当小三,是脑子有病啊
股海无边
饮酒加激动引发脑血管破裂!男人应负点引发激动的责任![哭笑不得]
孤独的我
舒服过头了的确会死![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云端的银杏叶
奸出人命赌出贼,不信你问那谁谁。
回家
三万就是个睡觉钱
弘坤
好在死了,不然也祸害很多男人吧
骑田大圣
一个私生活不检点的人而已,死了就死了,有什么好说的?
树根
问题是死者老公小孩得怎么面对以后人生呀
守 诚
我即缺钱又缺女人。
用户12xxx07 回复 08-13 23:08
你不缺钱肯定就不会缺女人了!
用户96xxx23
这男的太混蛋了
胡无痕
编,接着编
bojue
这事儿可真是巧了,恰好女儿发高烧,恰好对方又不舒服[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老邱
什么大数据年代,只要在京东商城上查看了什么,而你手机所有App都是这种广告,京东的吃相太难看了
用户11xxx67 回复 08-15 07:46
那个软件都是一样,就怕你钱花不出去
大尾巴鱼
强烈呼吁国家恢复“通奸罪”。
轮回
男的打120再走不就没事了
efan_s
真的还是假的,女的多大了,一个已婚年轻女人,独自在外打工应该是少数吧
富家大少爷
编,继续编!整天编这些垃圾的东东
一撇一捺 。
任性造成的悲剧[思考][哭哭][哭哭]
朝辞白帝彩云间
还是女儿更重要是个好男人
雄猫
女人的家属禽兽不如,这男人也很有良心!
男儿当自强
自作自受,好意思怪人家
红茶哥
给这法官点赞
用户10xxx36
那男的主动赔偿3万元法院采纳属于违法,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争得妻子同意无效,
用户10xxx16
点解
一花一世界
她老公是个什么心情
用户75xxx94 回复 08-16 00:06
这种女人,他老公什么心情?当然高兴了,不用自己动手了,老天爷收走了,报应!!!!!
塑料叶子无惧季节
人在蝶下死,做鬼也风流。
卿也
我看了最前面那一段。想说,人不舒服,如果能起来就自己去医院,不能去医院就120,而不是指望一个人带你去医院。这个人指望不上就换另外一个人。命是自己的。
卧槽你老公回来了
西门大官人表示这个锅他不背[抠鼻]
曹某
西门大官人叹了一口气:金莲就这样没了么[跪了]
用户10xxx67
挺搞笑的,给男人打七次电话就不打一次 120
疾风
一夜风流起波澜,
看这一片风景
出鬼出鬼真的变成鬼了
桃花源的春天
潘金莲似的女人都会六亲不认的性情。
钱有用
被搞死了
用户97xxx46
美丽的人大多相似,不幸的情总是雷同。
福神
小王是个重义之汉子
用户68xxx48
无论怎样的说话,都是死无对证
MY
7个电话但凡有一个给120或许都不会死
用户10xxx33
真会编故事
顾山永名
是酒的问题!她的同事们是不是需要小心一点哦😐
用户77xxx51
记住:妾永远是妾 占据不了妻的位置
石城柳叶刀
关键是脑动脉瘤破裂,这个怪谁,命中如此
风雨无阻
这,也许是天意。
凡间过半生
偷情出轨有风险,姘头死了要讹钱
用户12xxx82
人人不齿西门庆,人人争做西门庆
扬帆
饮酒作乐,怎么说没关系呢?明明是酒后劳累过度,导致犯病。赔个10万20万还是可以的。
qqy2007
滥情最伤人,害人害己,一生一世一双人,找对你另一半,一生幸福。
大奎
西门大官人的事主要还得怪王婆
果蛋蛋2012
猛男!
笨笨兔
真的遗憾,谁也不想这样子的
用户98xxx11
爽死的,这死法好,值得推广给那些不洁身自好的女士
陌上花开
净发些胡编乱造的文章。
真爱一生
色字头上一把刀
刀不留
要留清白在人间。娶妻不娶过墙妻
知山海
这得有多不要脸的家属才敢起诉要钱啊。
tb94998541
赔30万
用户13xxx97
前生欠的债。男方完成最后一次交粮任务。却又背下了这世永远还不清的债。
用户15xxx16
这男人不错了
用户14xxx96
文中,“毕竟刚才表现还那么努力”是啥意思?
流星雨
同一案件,同一法律,判决为何差距这么.大?是人为的问题还是业务素质低下?
用户16xxx92
这个消费高了
金秋
自己耍性子耍死了
龙凤呈祥199
通奸后死亡,你说与奸夫无关????奇葩法官啊!!!
用户10xxx38
这男人应该是负一定责任的,他可以帮她拨打120急救中心,
知山海 回复 08-16 08:07
哪条哪款条例规定这个男人有这种义务?
tb539261_22
男的贪心,只想玩,不想影响家庭,既要又要。女的命苦
蔷薇 回复 08-18 07:34
那个女的命苦?原配命苦罢了,这小三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