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女子和闺蜜玩耍打水仗,但是闺蜜却将女子死死的按在水里,女子被呛得不行了,大喊救命。最后闺蜜笑着离开了。网友说,不要和与自己不匹配的人交朋友。 (案例来源:) 网传视频,女子和闺蜜玩耍打水仗,但身穿黑衣服的闺蜜却将身材苗条的女子死死的按在水里,女子被呛的不行,连忙大喊救命。 可是身穿黑衣服的胖闺蜜却不理会女子的呼喊,按着女子好久好久。 眼看女子被呛的实在不行了,身穿黑衣服的胖闺蜜才松开了压在女子脖子上的双手,然后笑着快速的逃离了现场。 胖闺蜜的这一举动惹怒了众多网友,很多网友认为玩笑开过头了,有的网友甚至认为胖闺蜜涉嫌故意杀人。 还有的网友好言劝道,一定不要与自己相差太远的人成为好朋友,因为人性使然,嫉妒心使然。 很多网友之所以有这样的担心,是因为被按在水里的女子身材苗条,而闺蜜却是个大胖子,很有可能闺蜜嫉妒心使然,对女子恶作剧。 可就算胖闺蜜与女子是好朋友,但胖闺蜜的这种做法很有可能涉嫌违法了,需要对其进行处罚。 因为胖闺蜜的这种举动显然不是开玩笑,就是故意的,涉嫌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不是过失。 那么从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1、胖闺蜜涉嫌故意伤害。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胖闺蜜将苗条的女子死死的按在水里,那显然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因为这样做会导致女子受伤。 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女子实在被呛的不行,连忙大喊救命,最后胖闺蜜放开了女子。 如果女子经过伤情鉴定达到了轻伤以上,那么要追究这名胖闺蜜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就算女子没有达到轻伤以上,那么这名胖闺蜜也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所以,现在既然有视频为证,那么警方需对这一名胖闺蜜处以5~10的行政拘留,并处200~500元的罚款。 2、胖闺蜜需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76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虽然苗条女子自愿与胖闺蜜打水仗,但是胖闺蜜显然是故意的,故意将苗条女子死死的按在水里,导致女子被水呛的不行,那么胖闺蜜不能免责,需要对女子的受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受伤的苗条女子可以要求胖闺蜜赔偿。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受伤的女子被水呛的不行,为了自己身体安全起见,最好去医院检查一下,那么就会产生医疗费以及误工费等费用。这些支出都可以要求胖闺蜜承担,因为胖闺蜜有重大的过错,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苗条的女子这次大难不死,还是远离这名胖闺蜜吧。毕竟哪有闺蜜下死手的,这一次算是捡了一条命。 对此,您是怎么看的呢?
四川成都,女子和闺蜜玩耍打水仗,但是闺蜜却将女子死死的按在水里,女子被呛得不行了
运良说是非
2024-07-31 19: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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