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男子的银行账户少了200多万元,妻子承认是她拿去KTV消费了,其中有60多万,是她打赏给了两名男模。随着男子的深挖,他发现事情并不简单,随后报警,妻子:我是被男模PUA了。 (来源:1818黄金眼) 曹强打算取点钱用于生意周转,却发现银行卡里少了两百多万元,他第一时间查询了银行流水,发现这些钱有100多万流入了当地一个有名的KTV,还有60万左右,流入了两个私人账号。 可是他根本没有去过KTV这种地方玩,也不认识那两个人,而能支配自家银行账户的,除了他就只有妻子王丽。 面对丈夫的质问,王丽支支吾吾,有些难以启齿,但纸不包住火,她只好坦白从宽,当知道真相,曹强的肺都要气炸了。 原来,在前一阵,王丽失眠很严重,她的闺蜜得知后,便把她带到一家KTV,说是来唱唱歌,舒缓一下情绪,再喝点洋酒,这样有助于睡眠。 王丽信以为真,她马上跟闺蜜来到KTV,刚开始,她只是唱歌外加喝点小酒,之后包厢服务员跟她透露,KTV有男侍有偿服务,可以让他们陪她跳舞、玩游戏等,类似于公主服务。 王丽从来没有尝试过,现在有钱有闲,她也想体验一下这种服务,于是便点了两个男模。 当她看到年轻帅气的沈子萱和七月后,不禁眼前一亮,双方几杯酒下肚,玩得越来越嗨,尺度也随着酒精不断升温…… 两名男模嘴巴很甜,还说喜欢王丽,之后的日子里,王丽成了KTV里的常客,她出手大方,一瓶洋酒四五万元的价格,她眼睛都不眨一下,一买就是好几瓶,而且每次都会叫上那两名男模。 一般给男模的小费是500元左右,可王丽不差钱,给男模动辄一两万,最多的时候,一次给了8万,男模们看到王丽这个大金主,争先恐后为她服务,这让王丽的虚荣心得到了很大的满足。 据王丽介绍,KTV有一个长长的通道,里面有一个小房间,有很多年轻帅气的男孩子坐成一排,等待着顾客们的挑选。 后来,男模之一的沈子萱辞职,王丽每个月花5万,把他给包了,沈子萱叫她“爱妃“,她管沈子萱叫”小宝贝”。 王丽在那段时间,根本算不清楚自己到底花了多少钱,她只知道,男模把她哄得很开心,这是她在日常的主妇生活里所不能得到的精神愉悦。 直到东窗事发,王丽才醒悟,她哭着说,自己是被男模给PUA了。 曹强意识到,可能妻子是被人给骗了,当即来到KTV讨要说法,可KTV负责人说,他们是正规经营场所,男模也都是正规的,是为了调节现场气氛,所设置的有偿服务,比如敬酒、唱歌跳舞之类的,都是顾客自愿消费,但他们绝对没有曹强所说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随后,曹强出示了妻子拍下的一些画面,里面有男模抽出皮带,趴在女顾客身上,还有吸食笑气等行为,负责人予以否认。 至于王丽给男模的钱,属于他们之间的私事,属于民间借贷关系,跟他们没任何关系。 之后,曹强和王丽去派出所报警,双方达成调解,沈子萱给王丽退回10万,曹强夫妇承诺,之后不再找他的麻烦。 可曹强夫妇回到家后,越想越不甘心,明明自己花了200多万,现在才拿回来10万,这怎么说也不公平,他们决定向媒体求助,拿回自己的钱。 对此,男模沈子萱也是满腹委屈:“当初那些钱是你承诺给我的工资,你让我不工作一直陪着你,那我的付出算什么?”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那么,在法律上,又是如何看待此事的呢? 1、王丽支付给男模的钱,可以追回吗? 根据《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虽然王丽与男模形成口头协议,同意一个月支付男模5万元的包养费,但显然,他们的行为有违公序良俗,是不会得到法律与社会的认可的,所以他们之间的协议无效。 其次,王丽所支付的钱款,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律上,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王丽私下挪用大额夫妻共同财产,供自己享乐,伤害了丈夫的合法权益,丈夫有权要求男模返还。 2、KTV如果坐实涉黄、涉毒等交易,将会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 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虽然KTV负责人没有承认,但是根据王丽拍下的视频,事实如何大家心里都有数。 如被警方查实以上行为,案涉KTV不但会被吊销其《娱乐经营许可证》,负责人还须承担刑事责任。 3、王丽在KTV的消费金额,可以要求返还吗? 根据《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如果王丽在KTV的消费,都是明码标价,且KTV可以提供实质上的证据,那么王丽的消费金返还,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 身为已婚人士,要懂得和异性保持距离,不要因追求一时的欢愉,毁了自己的家庭!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法律常识
浙江杭州,男子的银行账户少了200多万元,妻子承认是她拿去KTV消费了,其中有6
运良说是非
2024-07-29 14: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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