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房贷该改革了,断供后银行可以将抵押物的房屋进行拍卖或自持,但在银行拿到所有权那刻起,银行和购房者就没有关系了,意思两清了,银行不能因为拍卖所得价格低于贷款额度找购房者进行补差追债。 因为在贷款时房屋进行了抵押,而贷款额度是由银行评估而来,同时房屋当时评估价值是高于或等于贷出的资金额度的,否则银行不放贷,说明银行放贷时认同了房屋价格可以在任何情况下抵够自己的损失,因此不能因为市场房屋跌涨造成的抵押物价值跌涨让贷款着承担。同理你找朋友借了1000元,用一辆自行车作抵押,还不起时你朋友拿走自行车就结束借贷关系,银行也该如此,不能耍流氓,就和典当行一样,银行就该学习“典当行”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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