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中学政教处主任表白学生##律师说法#
纵观我国历史,师生恋也有不少。但如今时代不同,做为老师如此赤裸裸的向学生表白有悖师徳,也与未成年保护规定和教师法相违背。
7月22日,有网友爆料称:“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河口中学一汪姓教师,通过微信向一名学生发送‘你是我的生命,我爱你,永远’等表白信息。”
情况属实,涉事老师已经被行政处理了。
教育部在2021年公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有禁止教职工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系、性关系的条款。
从教师职业道德角度看,师生恋也是明显的违法行为。教育部2018年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都明确规定: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在教师法中,也提及教师如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现行的法律规定并不禁止“师生恋”。教师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系,只是违反职业道德。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教师性侵学生,触犯刑律的,会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教师的违法行为也会吊销教师资格证,且受到职业准入的限制。
我倒是认为,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立法原则,在事前进行预防。美国各州的法典也规定,中学教师与未满十八岁的学生发生不伦关系,等于是在放弃法定监护学生的职责的同时“监守自盗”。我国是否需要借鉴美国的作法,在《教师法》中对“师生恋”作出限制规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