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部疼痛入院治疗后死亡,没做尸检怎么办?

西南李军 2024-07-24 00:10:46
[吧唧R]2022年4月12日,白某因无明显诱因出现上腹部疼痛憋胀6小时、进行性加重伴背部疼痛,到A医院处住院治 疗,初步诊断为:急性胰腺炎、胃肠炎、2型糖尿病。 据病程记录记载显示,患者住院治 疗期间上腹部疼痛、憋胀症状及背部憋痛症状无任何缓 解与改 善。 [哭惹R]4月16日18时55分,患者突发意识丧失、口唇紫绀、呼之不应,测血压0,20时经抢救无效后宣布死亡。蕞后诊断:急性胰腺炎、十二指肠溃疡(A1期)、反流性胃炎、胆囊炎、幽门螺旋杆菌感 染、2型糖尿病、猝死。死亡原因:心源性猝死。 [向右R]5月23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市医学会就白某与A医院的医 疗事故纠 纷争议案组织医院技术专家鉴定,鉴定结论:本病案争议构成医 疗事故,属于一 级甲等医 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 [打卡R]因医患双方不服该鉴定结论,7月19日,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区医学会对白某与A医院的医 疗事故争议组织再次鉴定,鉴定结论:本例属于一 级甲等医 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 [拳头R]2023年8月1日,白某家属申请对“1、A医院对患者白某所实施的医 疗行为是否具有过错;2、若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诊疗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进行鉴定。经法 院委托后,8月24日,鉴定研究所出具《不予受理函》载明:“死者白某未经尸检确认死亡原因,该案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予受理此案”。 [暗中观察R]对于未做尸检的原因,A医院称曾于4月17日遗体拉走时口头询问家属是否进行尸检,家属拒绝尸检,但其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而白某家属称A医院并未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白某家属告知解决纠 纷的合法途径及有关尸检的规定,反而催促白某家属及时办理后事,致使白某家属未能尸检,客观上导致不能通过尸检查明死因或影响对死因的判定,不能进行医 疗损害鉴定,该责任应当由A医院承担。 [向右R]法 院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主次责任比例的通常划分,对白某家属的损失,由A医院承担40o/o的责任比例,赔4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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