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兽不如!广东陆丰,女子去幼儿园接女儿,孩子一直说下面疼,她仔细一看,孩子下体竟

万物喵说 2024-07-22 16:14:27

禽兽不如!广东陆丰,女子去幼儿园接女儿,孩子一直说下面疼,她仔细一看,孩子下体竟然在流血,女子感觉天都塌了,马上报警。经过警方调查,马上发现嫌疑人,正是32岁的男保安,而且,真相远比想象中的可怕。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近年来,儿童性侵案件频频见诸报端,每一起案件都如一记重锤,敲打着社会的道德底线,根据数据显示,就光是2013至2016年间,全国法院共审结性侵儿童案件10782起,平均每天超过7起。   更令人痛心的是,这一数字仅为冰山一角,据官方估算,儿童性侵案的隐案率高达1:7,即每一起曝光的案件背后,还有7起隐藏在黑暗中。   令人发指的是,高达70%至90%的儿童性侵案件,施暴者竟是孩子身边的熟人,他们利用孩子单纯无知,利用监护人的信任,肆无忌惮地伤害着孩子的身心,这一切不禁让人感到愤怒、悲哀与无力。   7月17日,广东陆丰一起幼儿园保安猥亵儿童案件曝光,再次引发社会震惊,当天下午,派出所接到一名母亲的报警,称女儿在幼儿园被猥亵,警方调取监控,锁定嫌疑人为该园32岁保安邹某。   经查,邹某利用职位之便将多名幼童单独拉进保安亭对其实施猥亵,他脱去孩子的裤子,撩起裙子,用手电筒照射并用手指侵犯孩子的隐私部位。   为了引诱孩子,邹某还多次向其抛洒糖果,直到事发当天,一名女童因下体出血,母亲才发现孩子被侵害的事实。   令人震惊的是,邹某竟然猥亵了包括男童女童在内的11名幼儿,他的恶行持续了很长时间,却一直未被发现,如此令人发指的行径,究竟该如何定性?   在法律层面,邹某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根据刑法规定,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不满14周岁的男童或女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本案中,邹某作为幼儿园保安,利用职务之便,以糖果引诱,将多名男童女童带至隐蔽处,脱去其衣物,用手电筒照射并抚摸其下体。   其行为完全符合猥亵儿童罪的特征,更为恶劣的是,他的受害者多达11人,根据刑法规定,其行为属于"情节恶劣",属于从重处罚情形,至少应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除嫌疑人邹某外,幼儿园的管理责任也不可忽视,根据刑法第37条,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的,人民法院可以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同时,民法典第1199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等场所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够证明已尽到教育和管理职责。   显然,邹某作为幼儿园保安,在园内长期猥亵幼童,园方却毫无察觉,这暴露出园内管理的严重漏洞。   幼儿园作为孩子的"第二个家",理应为孩子提供最安全的庇护,而非让孩子暴露在犯罪分子的觊觎之下,对于管理不善,幼儿园难辞其咎。   面对儿童性侵这一沉重话题,仅仅严惩犯罪远远不够,更需未雨绸缪,织密保护儿童的防护网,这需要家长、学校、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家长要提高警惕,掌握必要的防范技能,父母要教会孩子,对任何不恰当的言语、触碰,都要大声说"不"。   要向孩子普及基本的性知识,告诉他们隐私部位不能让别人随意触碰,未经父母允许不能与他人单独相处,一旦受到伤害,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父母,寻求帮助。   而学校要强化管理,完善制度,要对所有工作人员开展背景调查,定期进行师德师风教育,要加强安保力量完善监控设施消除监管死角,一旦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社会要营造儿童友好的环境,对性侵儿童犯罪,必须坚持"零容忍",严惩不贷,可以借鉴域外经验,如美国的"梅根法案",对性犯罪者信息向公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不幸遭受伤害的孩子,社会更应给予关爱,他们承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创伤,面临着污名化、标签化的风险,作为成年人,我们应该以更多的爱心、耐心去抚慰、疗愈他们受伤的心灵。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呵护孩子,就是呵护我们的明天,让我们众志成城,共同筑起保护儿童的坚实长城,让欺凌和伤害永远远离他们,让欢笑重回每一个孩子的脸庞。 主要信源:椒点视频2024-07-20——幼儿园保安猥亵11名幼儿,家长称多次扔糖引诱孩子?警方:已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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