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声明##律师说法#
讲真,高校似乎成了被举报“性骚扰”等性犯罪的重灾区。此事无论结论如何,也要引以为戒。
7月21日,一网友实名举报称,她在中国人民大学在读期间,被文学院原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博导王某某性骚扰并强制猥亵。相关消息引发网友关注。
人民大学发出声明,表示要严查。
我们来谈谈性骚扰和强制猥亵。
构成性骚扰的前提是固定的“身份和人际圈”(典型如单位或学校),性骚扰指的是利用圈子发生的性暗示、挑逗及暴力等。反性骚扰维权的请求权基础是《民法典》的规定,属于人格权纠纷。
我国《刑法》规定:“强制猥亵、侮辱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从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是强制猥亵就是刑事犯罪,当事人要被判刑。
不论这一事件结果如何,但也足以让我们警醒:防范利用手中权利进行性骚扰等性犯罪,势在必行,不能掉以轻心。
健康就是财富
这已经是犯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