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中的极品!”上海,女房东翻看朋友圈,意外发现拖欠她15万元房租的女网红,竟然有钱跑到国外旅游。她马上要求女网红交租,可女网红却说自己有抑郁症,没钱还!女子大怒,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女网红慌了,女房东能顺利拿回房租吗? (来源:) 天气炎热,吴丽躲在空调房中,她无聊地翻看着微信朋友圈,突然,她刷到了租客尹梅的动态,顿时惊得瞪大了眼睛。 只见尹梅在照片中搔首弄姿,拍摄了大量的写真,而且地址显示在新西兰某景点,貌似过得十分滋润。 吴丽的心情瞬间就不好了,她马上给尹丽打电话说:“尹小姐,我看到你的朋友圈了,看来你现在状态不错,既然有钱旅游,不如先把房租给我结了吧。” 谁知,尹梅竟然用很低沉的语气回答:“姐,我就是因为病了,状态很差,才出去玩了一下,你别逼我好吗?等我缓过来,我马上就交房租。” 说完,尹梅竟然把电话挂断,吴丽再打,发现再也无法接通了。 吴丽觉得自己被戏耍,一怒之下到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这次,她一定要把属于自己的钱拿回来。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几年前,吴丽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出租,而尹梅则成了她的租客,刚开始几个月,尹梅交租十分及时,双方沟通起来也十分顺畅。 可没多久,尹梅就开始对吴丽诉苦,说现在经济下滑,她生活陷入了困境,希望吴丽能宽限她一阵,等缓过来再交房租。 吴丽也是吃过苦的人,她自然知道,这些年大环境不好,对于吴丽的处境,她感同身受,见尹梅只身在外谋生,又态度诚恳,看着不像故意赖账的人,吴丽也就同意了。 没想到,自从吴丽这个房东同意让她拖欠房租后,尹梅就再也没有交过房租。几年下来,她竟然欠下了15万元的房租,而且丝毫没有交房租的意思。 吴丽多次催收,均被以各种理由搪塞,无奈之下,她将尹梅告上了法庭,要求她把房租交齐。 由于证据充分,尹梅没得抵赖,败诉了,法院责备她限期将房租交还吴丽。 可过了几天,尹梅可怜兮兮地找到她,哭着说:“姐,我现在只能先还你5万块钱,这钱还是我砸锅卖铁才凑到的,你先拿着,这些年我过得很不好,我得了抑郁症,你就可怜可怜我,宽限我一阵吧。” 尹梅还交给了吴丽一张医院的诊断证明,吴丽心善,产生了恻隐之心,同意让尹梅分2年偿还款项。为了让尹梅能好过点,她还主动去法院申请解除了她的“限高”。 可惜吴丽的好心,没能换来尹梅的知恩图报,在解除限高后,尹梅马上就跑到境外旅游,小日子过得潇洒滋润,直到吴丽在朋友圈发现了真相。 吴丽申请了强制执行后,尹梅收到了法院最后的限期还款通知,可她不以为然,因为她觉得,只要自己去吴丽面前哭一下,她又会心软,放过自己。 直到法院工作人员上门,在执行现场,尹梅依然以自己有抑郁症为由,拒绝还钱。 更搞笑的是,她说自己现在是一个大网红,下午还有重要的活动要拍摄,希望法院改天再找她处理还款一事。她以为只要她找个理由开溜,就可以继续赖账。 没想到,法官严肃地说:“你今天走不了,我们今天过来,就是来拘留你的。”法警直接给尹梅戴上了手铐。 尹梅这才意识到事情闹大了,她瞬间蔫了,走到吴丽面前说:“姐,你给我几天时间嘛,我一定把钱还给你。” 法官插话说:“你在拘留所里面,也是可以筹钱的,你钱筹够了,我们马上把你放出来。” 尹梅无计可施,只好当场支付了吴丽2万元房租,并在法官的见证下,和吴丽达成了后续的还款计划。 那么此事在法律上是如何看待的呢? 1、尹梅有支付房租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做人要诚信,尹梅与吴丽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就有支付房租的义务,不能因个人原因,无限期拖欠,否则就是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房东吴丽有权单方面终止合约,收回房屋。 2、尹梅利用吴丽的善良,谎称自己患病,以此来拖欠房租,有违公序良俗。 根据《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尹梅为了达到不交房租的目的,编造患病的谎言,拖欠房租达到15万之多,伤害了吴丽的利益,同时也让好心的吴丽寒了心,她的行为,不能为社会所容忍,应该受到社会的强烈谴责! 3、如果尹梅再次赖账,法院依然可以对她采取强制措施! 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尹梅在约定期满之前,依然恶意逃避偿还房租,将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尹梅欠下房租达15万之多,吴丽对她算是仁至义尽了,可惜她的好心被错付了,我们可以善良,但善良中也要带有锋芒,对付老赖,还是要学会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民法典
“老赖中的极品!”上海,女房东翻看朋友圈,意外发现拖欠她15万元房租的女网红,竟
运良说是非
2024-07-14 1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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