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对情侣买完婚戒,准备去宾馆休息。谁想,刚走到宾馆门口,就被2个从天而降的

运良说是非 2024-07-14 12:06:50

重庆,一对情侣买完婚戒,准备去宾馆休息。谁想,刚走到宾馆门口,就被2个从天而降的“煤气罐”砸中了脑袋。瞬间喜事变丧事,家属悲痛万分,可奇怪的是,家属不找扔煤气罐的人赔偿,却将宾馆起诉到法院,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案例来源: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还有20天就要举行婚礼了,罗梅跟未婚夫杨杰欢欢喜喜去买婚戒。一路上,两人有说有笑,可谁也没有想到,一场突如来其来的意外,却将他们的人生彻底改写。 案发时,两个小型煤气罐,不偏不倚分别砸中了他们的脑袋。 这个煤气罐是从11楼的某个窗户掉落下来,宾馆见状急忙拨打急救电话,可惜当120急救车赶到时,罗梅已经没有了呼吸,杨杰昏迷不醒。 经过抢救,杨杰暂时捡回了一条命,但医生说极有可能会变成植物人。 两边的家属都无法接受这个突如其来的噩耗,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经了解,这对小情侣并没跟谁结过怨,两人感情稳定,孝顺父母,为人和善。 他们究竟招惹了谁呢? 警方勘查现场发现,这两个煤气罐是从宾馆11楼的1107号房的窗户上扔下来。警方通过监控,发现了这个客人足迹。 男子进宾馆时,背了一个大包,看起来很沉的样子,但他却是一脸淡定,看不出任何异样。可谁想,当警方调取男人的个人资料时,却发现他使用的是伪造的假身份证。 警方随后来到1107号房间查看,这可疑男子在案发前8分钟已经离开宾馆,但窗户旁边却有一些木板、尼龙绳 、蜡烛等东西。 至此,警方推断嫌疑人极有可能是用绳子先捆住爆气罐,然后再点燃蜡烛烧断绳子。通过这样的方式,让煤气罐自行掉落。 而这时前台服务员回忆起了一个细节,这可疑男办入住手续的时候,特意要求住高层且还要临街。 很快,这个可疑男子的真实身份浮出水面。 潘明22岁,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警方将他带到审讯室,潘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可他的作案动机却让警方哭笑不得。 原来,这潘明患有精神分裂症,他认为外星人在控制人类,想通过扔煤气罐的方式告诉大家,事实上他并不认识两个受害人。 最终经过专业医生鉴定,潘明确实患有精神疾病 。但他在作案的时候,能够精心策划出这么一起意外,显然当时他的意识是清醒的。 潘明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谈及自己的儿子,老潘陷入深深的懊恼中,他对儿子寄以厚望,管教严格,天天把儿子关在家里学习,而老潘又不善于跟孩子沟通,只会简单粗暴地管孩子。 导致潘明产生厌学情绪,高三下半年还执意要退学。 从那以后,他就沉迷于网络游戏,整整8年没跟外界联系,后来他行为举止怪异,父亲发现不对劲,才意识到儿子脑子出现了问题。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潘明患有精神疾病,会免除处罚吗? 《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主要分三种情况。 首先,精神病人如果在患病期间,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其次,如果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最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也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结合本案,潘明在作案时应该是属于第二种情况,他能够巧妙地利用蜡烛烧断绳子,让煤气罐自行掉落,说明他当时思路清晰。 2、法院判潘明无期徒刑。 《刑法》第114条规定:投放危险物质罪、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造成重大损失将会按照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回到本案中,潘明故意将两个煤气罐从11层扔下,他应该意识到这会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可落网后,潘明却说如果造成人员伤亡,这样反而新闻效果更好。 虽然他精神有不正常,但这种行为令人发指,如果不对他严惩,或许以后还会发生类似的事。 因此,法官并没有免除对他的处罚,判潘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家属认为宾馆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有一定的责任。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家属看来,潘明行为异常,却并没有引起宾馆的重视。另外,宾馆管理不到位,让客人携带煤气罐进入酒店。 作为公共场所,他们有义务和责任保障宾馆安全,排除一切隐患。 宾馆态度良好,杨杰在医院抢救期间主动垫付了4万元,但杨杰后续的治疗费用还需要很大,家属无力承担。 潘明的父母都是普通工人,即便是法院判决他们民事赔偿,两位老人也拿不出钱。 因此,受害者家属将宾馆起诉到法院,要求宾馆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具体赔了多少,并没有公布,抱歉我也不知道。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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