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一男子与朋友到餐厅消费时,因女服务员疏忽大意,将一瓶啤酒写成一瓶贵十块钱的饮料,而质怪服务员。可服务员及时纠正、赔礼道歉后,男子还不依不饶,服务员被迫下跪自扇耳光、并磕头道歉后,餐厅老板娘想要为女服务员讨个说法。目前,主管部门回应称已调解处理。餐厅老板娘流泪发视频声称,当时确实是女服务员写错单了,将男子点的一瓶啤酒写成一瓶贵十块钱的饮料,但她不是故意的,
且已经纠正并赔礼道歉。但是,男子还是不依不饶!两位女服务员因害怕,被迫下跪并不停的向男子及其同行人员磕头道歉。期间,女服务员还连续自扇几个巴掌表达歉意。事后老板娘因心疼自己店里的服务员受到委屈,于是主动报警处理此事,希望能够为服务员讨个说法。
目前,主管部门回应称,经公安民警协调下,双方现在已经达成和解。即已经调解处理此事了。
据餐厅老板娘声称,服务员之所以会写错单,是因双方没有沟通清楚所致,但其觉得服务员太委屈了!对于这件事情,有网友认为,谁在工作过程中都有犯错的时候,尤其是忙了一天,晚上的时候更容易出错,但得饶人处且饶人!没必要揪着一件事情不放,非要把小事闹大、这样做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也有网友认为,当出现这种情况时,老板娘当时就应当站出来给顾客赔礼道歉或者打个折,平息事端!事后再来说这些有什么用?难道是当时不在场?
1、其实只要服务员不是故意的,发现问题后及时纠正并已经赔礼道歉,这就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小事。作为顾客一方来说,确实没有必要斤斤计较。如果顾客坚持认为服务员是故意的,那么就打电话报警或者向主管部门投诉,甚至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主张餐厅有欺诈行为,并提出退一赔三的主张。当然,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服务员是故意的,那么最多就是承担违约责任而已。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里所指的违约责任最起码的是退回多收的钱款。当然,赔礼道歉、通过打折的方式来平息事端是最理想的处理方式。关键就在于要看餐厅怎么处理了。
2、因写错单或者多收了10元价差,双方发生纠纷,只是民事纠纷,这种情况可以报警或者起诉解决。但因民事纠纷而在餐厅内大吵大闹,就是寻衅滋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寻衅滋事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总而言之,有事说事、依法表达诉求,切勿因任何原因酒后闹事,即便有理也不行,否则就是违法。
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第178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不偏不倚!这件事情是因服务员的过错行为引起的,因此,即便餐厅老板娘处理此事,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也会建议调解处理。这也是当地公安机关调解处理此事的法律依据之一。最后,笔者非常认同网友们的观点的,即“得饶人处且饶人”,切勿因一件小事而揪着不放!毕竟谁都有犯错的时候,只要不是原则问题、退一步海阔天空!
随缘
几个朋友吃饭会只点一瓶啤酒?怕是要有十几二十瓶吧,一瓶贵十元就多出来一两百块钱了,有些饭店看别人喝多了趁着混乱不是算错账就是多算菜,客人不仔细就会多给几百块钱,老板当然高兴了,就是不知道给不给服务员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