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小伙从一家二手车行买了一辆捷豹轿车,花了16.5万元。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周兆成律师
2023-12-31 22:54:42
浙江台州,小伙从一家二手车行买了一辆捷豹轿车,花了16.5万元。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车子无重大事故、无泡水,而剩下的钱小伙打算贷款来支付。
开了一段时间后,小伙意外的发现,车子曾有两次理赔记录,其中最高一次理赔了17万。
小伙愤怒至极,要求二手车行退车。
可是二手车行却表示,车子是个人卖给你的,我们只不过是介绍你们成交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是销售员的名义和小伙签订的买卖合同,但是,结合销售员的证言以及涉案款项的流转,能够确定是小伙和二手车行之间建立了买卖合同关系。
特别是经鉴定,涉案车辆自然折旧情况下的市场价值与考虑该车发生事故的实际情况的市场价值存在超过4万元的较大差额,而车行按接近自然折旧情况下的市场价值进行交易,隐瞒故意明显,车行的上述行为,导致小伙作出错误认知及选择,构成欺诈。
据此,法院判决车行返还16.5万元车款,并赔偿49.5万元赔偿,小伙将车子返还给车行。
不过,一审判决后车行不服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并未支持车行,依然做出了维持原判的决定。
0
阅读: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