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俗称“醉驾处罚新规”,12月28日开始正
周兆成律师
2023-12-30 23:43:50
《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俗称“醉驾处罚新规”,12月28日开始正式实施。
此前,《意见》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
在我国,“醉驾入刑”已经超过10年。此次“醉驾处罚新规”明确了,醉驾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是定罪免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意见》第4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经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显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和本《意见》的规定决定是否立案。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予立案。
《意见》还规定,对存在发生交通事故行为危险性大,以及主观恶性深等情形的,从重处理。
其他规定,在此就不一一赘述,感兴趣的可以前往自行搜索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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