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常年在外地工作的陈先生发现,结婚16年的妻子,竟与别的男人共同出

周兆成律师 2023-12-28 13:03:06

2022年3月,常年在外地工作的陈先生发现,结婚16年的妻子,竟与别的男人共同出入一家酒店。 随后,陈先生对三个女儿进行了DNA检测,结果显示,均非亲生。 这就是引起轩然大波的“结婚16年3娃非亲生案”。 本案开庭,陈先生表示,自己已经重度抑郁,绝不接受庭前和解,哪怕拿1000万,也要妻子和男方的刑事责任。 陈先生的遭遇很值得同情,心情也可以理解,但很可惜,这事儿刑法暂时管不着。 我们的刑法一般不对人的感情世界作出约束,像出轨、通奸、婚外生子,都不属于犯罪。 唯一一个擦边的重婚罪,主要指两种情况,第一种,法律上结了两次婚,有两张结婚证;第二种,在法律婚姻之外,还有事实婚姻,也就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目前,还没有看到证据证明女方有这些行为,因此很难认定重婚罪。 还有人问,结婚16年养了仨孩子,得花不少钱,构不构成诈骗呢? 诈骗罪,客观上,要求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处分自己的财物,硬说好像说得通。但主观上,要求行为人是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 而女方欺骗陈先生,更多地是为了给孩子一个名分,方便把孩子抚养长大,很难说是为了非法占有陈先生财产,因此法律上也没有认定“诈骗”的先例。 那么法律对这种情况,一般怎么认定呢? ——欺诈性抚养。 说的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乃至离婚后,女方故意隐瞒孩子非男方亲生的事实,使男方基于错误认识将孩子视为亲生子女予以抚养。 属于民事侵权范畴,应当承担的是侵权责任。 那么可能产生哪些法律后果呢? 第一,是判决离婚,这个不用展开。 第二,返还抚养费用。陈先生承担抚养义务的前提,是和孩子具有亲子关系。现在证明,孩子不是陈先生亲生的,那么这么多年的抚养费,本该由女方及孩子生父支付。对女方和孩子生父而言,俩人取得了没有法律依据的利益,构成不当得利,陈先生有权请求返还抚养费。 第三,请求财产分割。《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时,要兼顾保护与公平,优先照顾无过错方权益,过错一方应当少分甚至不分财产,作为对无过错一方的补偿。很明显,女方的所作所为,属于重大过错方,大概率分不到什么东西,俗称“净身出户”。 第四,陈先生的个人赔偿问题。女方行为,严重违反婚姻忠诚义务,造成陈先生重度抑郁的严重后果,陈先生可以据此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从以往案例来看,数额一般在一万到五万之间,我个人认为不算高。在代理错换人生28年案时,我们曾经突破立法,为当事人争取到20万精神赔偿,考虑到陈先生的经历悲惨,受打击严重,希望这个案件法院也能够参考援引。 最后,我想说,没有家庭责任感,可以选择不组建家庭;跟结婚对象没有感情,可以选择不步入婚姻。既然选择了在一起,那么出于做人的基本义理,也得“有所为有所不为”。 人在做,天在看——出轨、欺诈、背叛,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人生中也免不了“社会性死亡”的后果。 自己一辈子抬不起头不说,孩子也要一辈子活在他人的指点和非议中,纯属害人害己。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这不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律要求。 希望有些人能以此对照,好自为之。 #3孩均非亲生当事人:抚养不可能# #“结婚16年3孩非亲生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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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涛声依旧

涛声依旧

1
2023-12-29 16:58

16年都没命中一次,难道你的老婆一个月20天在外面住?还是火力不行[开怀大笑]

佚洺

佚洺

1
2023-12-29 16:05

挖个坑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