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儿媳太聪明了!”四川,公公有找老伴的想法,儿媳便撮合他和自己的单身妈妈。尽管俩人看好对方,却顾及孩子们的面子,不敢突破,儿媳在酒桌上,“强行”把他们的手牵在一起,妈妈满脸羞涩,公公满脸通红,心却乐开了花。网友:乱点鸳鸯谱,乱套了!
(案件来源:金融新闻)
祁涵和丈夫童瑞结婚后,生活得非常幸福,家充满着温馨祥和。
她性格开朗,善良贤惠又心思细腻,从进了这个家门,他们互相关爱,一团和气。
公公和蔼可亲,平易近人,可遗憾的是,婆婆早就过世了,公公把童瑞抚养大,供他读书成才,娶妻生子,很不容易。
这点祁涵深有体会,父亲因病过世,妈妈单身很多年没再嫁,一人辛苦抚养她长大。
自从出嫁后,远在他乡的妈妈,是她最大的牵挂,她像羽翼丰满的燕子一样飞走了,留她一人孤独地生活。
妈妈来过婆家,看着女儿丈夫疼爱,公公善良仁义,满是欣慰,这个家值得托付。
为了小家,祁涵无法陪伴、照顾妈妈,思念总是牵绊于心,她曾多次劝妈妈,趁还年轻找个伴吧,愿她余生幸福。
妈妈总以碰不到合适为由,一直没有下文。
祁涵和童瑞小两口,每天忙着工作,但下班,公公已做好饭菜等着他们,默默做着力所能及的事。
白天晚上都一人,做完事就回自己屋,怕打扰他们生活,虽然家温馨和睦,可总感觉他有种孤单感。
细腻的祁涵察觉到公公的孤独,对公公说:您出去转转,多和你同龄人接触些,碰到合适的阿姨,也找个伴。
公公有些羞涩,憨憨地笑着说:哪有那么合适的呀!
聪明的她听出公公的弦外之意,他是有找老伴的想法。
于是,她跟丈夫商量,爸爸半生不容易,才六十来岁,形单影只看着心疼人,找个伴相伴到老,生活也有滋味了,多好呀!
童瑞不经意地说,哪那么容易啊,他年轻时,为抚养我,怕找后妈儿子受气,这个年纪碰到人好心善投情对意的就更难了。
祁涵突然拍大腿说,我有好主意,你爸和我妈,他们年纪相当,都孤身一人,彼此都赞许有加,我觉得他们合适。
你看哈,亲上加亲,不担心找个婆婆回来,有婆媳矛盾,也不担心妈妈不在身边牵挂,更重要是妈还是妈,爸还是爸,她笑得前仰后合。
童瑞一听,觉得主意好,于是把想法转告二老。
这话一说出来,公公的脸一下子红了,他不说同意和不同意,只说怕别人笑话,祁涵感觉出公公对妈妈有意。
妈妈电话那头传来颠怪的责备声,“这孩子,竟胡闹,你公公人好,可你们不怕别人指你们脊梁骨?”
话里话外,妈妈在意孩子们的声誉,她看来对公公也是很中意!
考虑了几天,祁涵还是决定把妈妈叫来家里,她不在意别人怎么说,她觉得这事简直太完美了。
酒桌上,祁涵把公公和妈妈安排挨座,俩人都尴尬地不敢看对方,没了以往的自然,这就是公公和妈妈都很在意对方。
她爽快地说,爸妈,你们坐近一点,于是走向前,把两人的手牵在一起,把凳子推在一起,此时,公公羞红了脸,嘴已乐开了花,妈妈也含羞地低下头偷偷地笑。
儿媳的睿智解决了家的很多困境,也成全了一对老人,很多网友说:这是一件好事,肥水不流外人田!也有人说这样不合适,这种关系会被笑话。
那么在法律上,该如何看待这件事?
1、公公和娘家妈妈没有血缘关系,他们可以结婚。
《民法典》第1046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1048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公公和娘家妈,虽然是儿女亲家的亲戚关系,但是他们不是近亲关系,如两人心有灵犀,彼此看好,法律上是支持他们的婚姻关系的。
2、失去伴侣的老人,都有重新选择幸福的权利。
法律规定老人有婚姻自主权。
《民法典》第1069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本案,儿媳考虑公公的孤单和对母亲的牵挂,把对彼此都有好感的二人撮合在一起,是体谅和贴心,这样做即合法又解决了现实中的难题,在赡养义务方面也无后顾之忧,可谓是皆大欢喜。
3、他们的结合,不违背公序良俗。
关于公序良俗,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
本案中,有网友点评公公和娘家妈妈的结合,是乱点鸳鸯谱,乱套了。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在法律上,从公序良俗的角度来看,他们的婚姻并没有违背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
无论在任何时代背景下,真挚的感情都能打破束缚,创造美好的未来。
爱情无论年龄,无论家庭状况,只要心灵相通,就会找到新的幸福。
不得不说这个儿媳太聪明了!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