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宁都县一男子因在某聊天群互换不雅视频被当地检察院批准逮捕。具体是怎么回

南山草木香 2023-12-02 18:04:20

江西赣州,宁都县一男子因在某聊天群互换不雅视频被当地检察院批准逮捕。具体是怎么回事?

信息来源宁都检察院,据报道,该男子叫余某,在去年2月份,他从网络上购买了2400多部淫秽视频。今年7月份时候,在在QQ群里将自己认为比较好的视频和图片进行了分享。没想到分享之后却违法了。他到底分享了多少视频和图片呢?

经过审查,他在群里与网友进行资源互换,一共传播了1223部视频和214张不雅图片。他的这一行为已经构成了传播淫秽物品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364条规定,传播淫秽影片和图片物品,情节严重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谓情节严重,视频传播40个以上、图片达到400个以上便构成情节严重标准,显然余某肯定会被判刑的。

余某虽然是无常分享上述的资料,但是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这样一来牢狱之灾在所难免,如果他有工作的话,也会因此丢掉工作,真是得不偿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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