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女子去菜场买了25元的纯瘦肉,结果女子就让老板娘帮忙用机器绞了一下后,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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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9 12:43:31
近日,一女子去菜场买了25元的纯瘦肉,结果女子就让老板娘帮忙用机器绞了一下后,竟然变成了32元的肥瘦相间肉。女子当场拒绝付款,她认为老板娘在肉上做了手脚,谁知老板娘竟然指责女子“太过计较了,年纪不算大,缺那几块钱吗?”
(来源:@语RAIN)
事发当天上午,小静(化名)准备买点猪肉回家做馅料。由于小静不爱吃肥肉,所以她特地在一家猪肉摊上,挑了一块纯瘦肉。
老板娘为小静称了一下,价格是25元,然后小静让老板娘帮忙用机器绞成肉泥。可是当肉泥被装进塑料袋后,小静却发现这堆肉里有好多白色的肥肉。
对此,小静十分好奇,自己明明买的是纯瘦肉,哪来的肥肉?小静很不放心,于是让老板娘再称了一下,结果显示是32元,比刚才整整多出了7元。
小静对于老板娘未经同意擅自给自己加肥肉的举动十分排斥,她对老板娘表示只想要25元的瘦肉,这个肥瘦相间的肉自己是不要的。
谁知老板娘态度蛮横地说:“我这肉都给你绞好了,你现在说不要了!”
小静觉得老板娘强词夺理,她立即质问老板娘:“那这平白无故多出来的7块钱肉馅,是从哪来的?我明明要的是纯瘦肉。”老板娘的语气顿时弱了几分:“可能是机器里面原有的吧。”
可是小静并不相信老板娘所说,她毫不客气地表示:“我只要我原来的那块肉,不要你机器里面的其他肉,如果多出两三元,我还能接受,可现在多出了七元的肉,而且还是肥肉,那我就不要。”
菜场里最不缺的就是遛弯买菜的大妈大爷们,肉摊这里发生了争执,那些个买菜的和卖菜的,都纷纷围了过来,准备吃第一手瓜。
大概是看到围观的人太多了,一直没说话的男老板终于开口了:“既然要不了这么多,那就拿掉一点。”一边说着,男老板把那些肥肉馅给抓了出来,直到秤上显示24元才停手。
小静觉得男老板的话有问题,明明是他们的问题,却偏偏说的好像是自己要赖账一样。不过,看着肉摊老板夫妇那不耐烦的样子,小静也怕惹急了对方,所以匆匆付了款拿上肉就赶紧走人了。
看到小静转身离开,老板娘还不服气地在那吐槽:“年纪倒是不大,怎么这么爱计较,是缺那几元钱的人吗?”
小静是真的缺那7块钱吗?当然不是。只不过是不想做冤大头被坑罢了。
有网友表示,十分支持小静的斤斤计较,这种情况肯定是老板在机器里面做了手脚,这个肉估计做上一个绞肉的人留下来的肉,也不知道是几天前的了,非常脏,能不绞就不要绞。
还有网友表示,换做是我,这个肉就不要了,有些猪肉贩子会提前在绞肉机里放些边角料肉沫碎块什么的,反正都是卖不掉的那种,然后先绞出来的肉就是差的肉,掉在袋子底部,之后好肉压在上面,看都看不出来。
那从法律上来讲,此事该如何评价呢?
1、老板娘的行为侵犯了小静的合法权益。
小静为了做吃的,去买了块纯瘦肉,那么小静的身份是一位消费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既然小静是消费者,那么她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等合法权益。老板娘作为商家,不得侵犯小静的合法权益。
可现实确是,老板娘擅自在小静的肉馅中夹杂了肥肉,使得价格也提升了7块钱,甚至有点强卖的意思在里面,这显然侵犯了小静的合法权益。
因此,小静有权拒绝购买这袋刚绞出来的肉。
2、如果真如网友所说,小静买的肉中夹杂了放了几天的肉,或者变质肉,那么猪肉铺老板的行为,就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也就是说,如果绞肉机中有变质肉被小静买去了,那小静可以主张至少1000元的赔偿。
但如果这个绞肉机里的肉没有变质,那猪肉摊老板的行为,只能算是在商品中掺杂掺假,属于消费欺诈行为。小静只能主张退一赔三,最低赔偿金额为500元。
同时,工商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单处或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10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3、最后,有些猪肉贩子在绞肉后,还用面包塞在绞肉机中,将那点残留一并排出,有些猪肉贩子,却只想着用差肉冒充好肉,能坑一定是一点,同样是固定摊位经营,相信消费者会知道如何选择。切记只有诚信经营,才是生财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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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2xxx71
肉称好后才进绞肉机的,出来再称一次才算钱?不买菜的编买菜故事一眼假!
飞羽
这年头,ai写作文都比小编强多了[并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