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一位舞蹈老师通过婚介所与一位商人相识,两人同居之后老师怀孕,然而这时却
何馨暖
2023-11-20 20:02:11
广西柳州,一位舞蹈老师通过婚介所与一位商人相识,两人同居之后老师怀孕,然而这时却知道男方竟然有家室,女老师将其告上法庭,让其赔偿,没想到对方却反咬一口。
(案例来源:南海看云)
黎静怡从北京的专业舞蹈学院毕业,毕业之后在上海某高校担任舞蹈教师,尽管已经年过30,然而她气质卓然,技艺精湛,在业内有很多的荣誉。
看着身边朋友一个个都成了家,黎静怡也非常向往,因此也盼望着能够遇到白马王子,经过一个婚介所的时候,黎静怡想尝试一下,因此便缴纳了费用,并且登录了真实信息。
没料到,过了几天就有一个叫陈瑞的男人联络了她,这个人说是通过婚介所知道的联络方式,并且自报家门说:年龄35周岁,现在车房都有,事业有成,目前经营一家公司。
因为在电话里聊的比较投机,随后两人在酒店相约见面,见到之后黎静怡看到陈瑞不仅长得英俊潇洒,看起来很有气质,因此黎静怡对其一见钟情。
双方在聊天过程当中,黎静怡也被他学识和谈吐所吸引,而陈瑞也非常会说甜言蜜语,将黎静怡哄的晕头转向。
当天晚上,两个人便到陈瑞所住的地方同居了,品尝到爱情甜蜜的黎静怡精神振奋,开始跟朋友们炫耀,说已经有了男朋友。
没想到过了一个月,在上课的时候,黎静怡忽然感到身体不适,于是就去医院检查,这才发现竟然已经怀孕。
得知怀孕消息,黎静怡非常激动,以为这样就可以和陈瑞顺利的在一起,组建家庭了,却没料到当她激动的分享这个消息,陈瑞却让她打掉这孩子。
黎静怡无法理解男友这种做法,怀了宝宝怎么能不要呢,而且现在已经年过30了,以后怀宝宝的几率也不大了,最重要的是黎静怡想给陈瑞生下这个孩子。
见黎静怡这么坚持,陈瑞绷不住了,于是声泪俱下的坦白了,陈瑞告诉黎静怡,自己早就已经结婚了,有妻子也有孩子,因此是不可能和她结婚生娃的。
得知真相的黎静怡气愤极了,当即就让陈瑞对其做出相应的赔偿,而一听到要赔钱,陈瑞也不干了,他认为,当初在一起都是成年人之间的情谊,干嘛要提到赔偿呢?
一怒之下,陈瑞玩起了失踪,而这时候,黎静怡认清了现实,印了很多的寻人小广告,而且将陈瑞欺骗的事情都印在了上面,贴到了陈瑞的公司周围。
这时候整件事情闹得沸沸扬扬,陈瑞也顶不住压力出现了,但他的出现,却是指责黎静怡不近人情,恶意损坏他人声誉以及家庭和睦。
双方争吵过后,黎静怡告了陈瑞,向其索要相应的各种损失共计七万块,并且黎静怡还交给法院怀孕证明,以及同居的证据。
却没料到,陈瑞却声称并不是他的孩子,还以各种理由来要求黎静怡给他赔偿六万块钱,认为黎静怡是一个感情随便的人,孩子并不一定是自己的,而且黎静怡还恶意的诽谤。
再经过一系列的争执以及法庭审理之后,最终法院宣判,陈瑞来负担1万6千块钱左右的损失赔偿,支付给黎静怡,而黎静怡其余的赔偿要求法院并没有支持。
1、在这起让人啼笑皆非的婚外情事件当中,黎静怡私自张贴对方信息的行为有没有侵犯到对方的隐私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拥有隐私权,任何的个人以及组织都不可以泄露以及侵害其他人的隐私。
尽管陈瑞有错在先,但是黎静怡宣扬对方的个人行为,这种方式也对对方的隐私造成了侵害,而且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这种方法是并不可取的,严重者还有可能会遭到法律制裁。
2、假如黎静怡执意生下这个孩子,那么作为孩子的亲生父亲,陈瑞有没有义务要抚养对方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的子女拥有和婚生的子女一样的权利,所有的组织或个人都不可以对其危害以及歧视。
不能直接对非婚生的孩子进行抚养的父亲或母亲应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尽管陈瑞已经结婚,然而黎静怡肚子里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假如黎静怡执意生下的话,那么陈瑞也必须要承担抚养费用以及养育孩子的责任。
3、假如陈瑞的老婆接受不了丈夫这种道德败坏的行为,而要与其离婚的话,应当走什么程序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若自愿离婚,可签订书面协议并且到相应的机关进行登记并申请离婚。
若两人都同意离婚,那么便可以自行签订协议,然后到民政局去申请,假如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话,那么可以先进行调解或者提起诉讼。
爱情和婚姻对一个女人来说是大事,切记被爱情冲昏头脑,在选择与一个男人建立亲密关系的时候,一定要对其品格背景有详细的了解。
(文中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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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延
难道婚介所没有一丝责任?[呲牙笑]
罗勇
技艺精湛和同居一个月怀孕,这个是重点
友顺
没有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