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这些话,千万不要买二手房。在购房合同中必须加上以下10句话:
·卖方一切债务与房屋无关,若卖方有查封、抵押等问题,则视为卖方违约。
·卖方原户籍需在过户后7天内迁出,若因卖方原因未能按时迁出户籍,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卖方承诺拥有该房屋的独立处置权,且不会影响其他共有人的权益。
·如因卖方原因导致交易失败,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若卖方未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买方需在收到卖方房屋后的一定期限内进行房屋核验,如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进行维修。
·若因政府政策变化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若买方贷款未通过审核,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解除合同。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补充协议,则应与本合同一并遵守。
你觉得好就好
这种条款,鹤岗的开发商可能可以接受,一线城市的开发商,你想都别想,爱买不买。
易诚房产黄志军 1806730131
卖方一切债务与房屋无关,若卖方有查封、抵押等问题,则视为卖方违约。这条有用吗,人家都破产了,不懂不要找专业人士办
百年难得一上
又从哪儿抄来的?啥都不懂,尽忽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