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四川攀枝花盐边县,古稀之年的张大爷夫妇因晚年无人赡养,一纸诉状将4个儿女起诉至法院,要求4个子女支付生活费及医疗费…… 最终,盐边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4个子女每月支付张大爷夫妇两人生活费合计1200元;两人医保报销后医疗费、护理费及去世以后的丧葬费由4个子女各承担25%。 首先声明,法院的判决没错,作为子女,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不管在身边还是外嫁,都必须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也有这样的义务。 但是,作为父母,看到法院判决四个子女共同承担赡养义务,也应当感到愧疚,感到脸红。因为,心太偏,重男轻女,不能公平对待儿子和女儿,还真的没有让女儿赡养的底气。至少,应当愧对女儿。把房产、物品等都给了儿子,甚至把女儿给的零花钱也给了儿子,年老了,儿子不孝顺,就要拉着女儿一起赡养,这说不过去啊,做人首先必须心不邪、不偏,才能老了不吃苦。从小就对儿子好、对女儿不好,真的就没有多少资格向女儿提要求了。 所以,从人情人性的角度来讲,这对老年夫妇是有愧的,是对不起女儿的。
近日,在四川攀枝花盐边县,古稀之年的张大爷夫妇因晚年无人赡养,一纸诉状将4个儿女
沛沛说事
2023-08-31 22:47:32
0
阅读:289
用户18xxx95
农村的惯例
用户14xxx39
应该把前面多给儿子的东西追回再判女儿共同承担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