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34岁,自备婚房,准备2个月后结婚,却在前几日被查出乳腺癌,我想告诉男友实情,但准婆婆的一番话,让我改变了决定。
自从26岁以后,我就被父母逼着不停相亲,见过的对象不下100个,终于在34岁的时候,决定步入婚姻。
上周单位的体检,显示我的左侧乳腺有问题,进一步检查确定是个恶性肿块,医生建议及早手术。
我第一时间的反应,是应该把这个结果告诉男友,然而准婆婆的一个电话,让我改变了主意。
准婆婆问我可不可以把她儿子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还说这是她们母子共同的想法。
我从没想过要把自己的房子产权和别人分享,这是我10年打拼的血汗,我不禁怀疑,难道他看中的是我的房子?
我决定先不把检查结果告诉男友,待结婚以后,如果他能在我治疗时全心全意照顾我,再加上他名字也不迟。
如果他现在因为我不同意而要分手,那我就更不能把检查结果告诉他了,一个为了房子想娶我的人,是不会在乎我的,那么我也不需要他的同情。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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