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38岁,是一位住家保姆,为了救治病重的母亲,我找男雇主借50万元,没想到他痛快地答应了,前提是我答应做他的老婆。一个月后,我们离婚了,我让他支付我这一个月的保姆工资。
五年前,我与前夫离婚,由于学历不高,我只好找了份住家保姆的工作,每个月工资6000元。男雇主55岁,妻子重病在床已有好几年,两个子女均已工作,且都在外地成家,无暇照顾生病的母亲,而雇主每天都要上班,也照顾不过来。
我能说会道,干活利索,把女主人照顾得很好,而且男雇主每天回家都有热腾腾的饭菜,并且我总做些他爱吃的菜。很多时候,他都感动得落泪。他说,自从他妻子生病后,他就饱一顿饿一顿了。
为了讨主人欢心,我总是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连雇主和他妻子的被褥也经常给他们置换。阳台上,我总是添置一些新的植物,让主人看了有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觉。
男雇主对我的工作很满意,每个月都会给我发奖金,偶尔还会给我买新衣服,这让我受宠若惊。几个月后,雇主的妻子去世了,而我的工作也告一段落,我本想辞职。
可男雇主说不用辞职,接着照顾他,薪水不便。我一看有这等好事,便同意了。正好儿子快要上大学了,也需要用钱。只是没想到,就在那时传来噩耗,母亲患了重病,急需要住院治疗,需要几十万手术费。
我只好找男雇主开了口,他答应借给我50万元,但前提是让我当他的老婆。为了给母亲治病,我同意了。可没想到结婚后,他跟婚前判若两人。
他不仅对我少了些尊重,还总是对我的生活指手画脚,并且不让我的儿子来家里跟我们一起生活。更离谱的是,他让我请人照顾母亲,理由是:我要是去照顾病重的母亲,就没人照顾他的生活起居了。
我一气之下提出离婚,再婚不到一个月,我就离开了他。临走时留下一张字条,让他把这个月的保姆工资给我,之前欠他的50万,我会连本带利还给他。大家说,我做得对吗?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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