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岁那年,我发现自己怀孕了,就跟上大学的女儿商量把这个孩子生下来,可是她死活不同意,甚至说:“有他没我,有我没他。”现在的问题是,女儿要独占我的三套房子,一套都不给她弟弟,这三套房子都在她的名下,我现在该怎么办?
当时,我怀的是我现任老公的孩子,我20岁的女儿是我和以前的老公也就是前夫生的,我和前夫结婚没多久,我就生了这个女儿,但是我不想被孩子束缚,所以在女儿六岁的时候,我们就把她扔在了她爷爷家,她其实是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的。
我和老公在外面打拼,也没挣到什么钱,唯一攒下的就是现在住的这套房子,这是一套小两居,都说男人有钱就变坏,可是我前夫没钱也一样在外面有了女人,为了我的财产不受损失,我把这套房子过户到了女儿的名下。
女儿爷爷去世的时候,也知道他儿子的丑事,我就劝公公,为了财产的安全,还是把他这套更大的房子过户给孙女吧?我公公是个明事理的老人,二话没说就把房子过户给了我女儿,任谁反对也没用。
所以我女儿在大学期间,名下就已经有了两套房产,后来我又把辛苦攒下的一套商户过户给了她,我彻底的绝了外面那个女人的念想。
可是,让我没想到的是,天有不测风云,前夫意外去世了。前夫走后的第二年,我相亲认识了现在的老伴儿,他很可怜,妻子和儿子在一次意外中去世了。
我和他交往是争得女儿同意的,女儿也觉得当年他爸就对不起我,我既然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就让我勇敢的去追求,并且同意我和现在的老公住在她名下的这个房子里,因为我找的这个男人没有自己的房子。
他虽然没房没钱,但是他跟我前夫不同,他对我很好,让我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温柔。我竟然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那就是给他生个孩子。
我也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没想到真的怀孕了,我给女儿打电话商量这个孩子的事情,没想到女儿坚决反对我要二胎,她说:“有他没我,有我没他。”
她的意思是,我们都已经五十多岁了,她当时也已经是一对双胞胎的妈妈了,如果我再给她生个弟弟,将来我们走了那一天,她就要被迫承担起抚养的责任,虽然法律上她没有抚养弟弟的义务,但是道德层面来说,她也应该抚养这个孩子,到时候可能引发家庭矛盾,会影响她以后的人生。
她的孩子都比我的孩子大,以后她的两个孩子要有一个比自己还小的舅舅,会让别人耻笑,她自己也无法接受自己一个快三十的人,有一个这么小的弟弟,况且这个孩子还跟她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亲姐弟,她希望我能考虑一下她的处境,坚决不同意我要这个孩子。
我没有听她的意见,第二年就生下了这个弟弟,自从我决定要这个孩子之后,她已经两年没回过一次家了,我带着孩子去她家看她,借口说拍一张全家福,想让她感受一下姐弟情深,她竟然推说有事不回家。
我们都老了,为了我儿子的将来,我决定找女儿要回我的房产,我要求她把三套房子都还给我,可是她竟然理直气壮的说她一套都不给我。
后来我又退而求其次的让她只要归还我其中的两套,留下一套小的给她就行,毕竟她是个女儿,我给她一套也算仁至义尽了吧?没想到她还是不肯。
我实在没办法了,就跟她商量,把我们住的这套小的给她弟弟总行了吧?结果她还是说不行,她说这些房子都是她的,跟这个弟弟一点关系都没有。
她还说:“妈,只要你在一天,这个房子你随便住,我不会收回。”
她这话是什么意思?等我走了呢?我总有走的一天吧?到时候她就要收回房子?她弟弟什么也得不到吗?她是不是太冷血了?我希望我能为儿子要回哪怕一套房子,最好女儿可以替我照顾他,我到底该怎么办?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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