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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万项目韩路仅拿10万!汽车之家被指白嫖,中间差价去哪了

汽车博主、汽车之家前总编韩路10月19日深夜发视频公开控诉:两年半前,汽车之家未经本人同意,以"韩路游记"名义向某车企卖出400—600万元内容合作,并试图"0元购白嫖"。截至发稿,汽车之家尚无公开回应,事件目前为韩路单方陈述。

400

万+

车企支付给汽车之家的合作总价(估算区间400—600万)

200

万+

汽车之家转包给执行公司的费用(200—230万)

10

万

韩路实际收到的访谈费,"不主动要,对方都不想给"

600万的项目,钱是怎么分的?

车企支付总价

400—600万元

汽车之家转包给执行公司

200—230万元

韩路实际所得(访谈费×2)

约20—30万元

注:三行均为韩路视频口播数字,单位相同(人民币),可作相对对比;汽车之家实际截留差额未在口播中单独披露,以上计算基于韩路陈述。数据为单方陈述,待汽车之家回应核实。

事件脉络(倒序)

2026年10月19日深夜

韩路发视频公开控诉

在微博发长视频,还原整个利益链条,喊话"汽车之家,你够黑的啊",称不要求赔偿,只想让公众看清。

2024年(两年半前,具体时间待证)

拼凑"伪游记"上线,车企抱怨"韩路不配合"

执行公司将韩路访谈片段拼接在其他博主西藏游记开头,要求韩路用个人账号发布,遭拒后车企传话不满。

2024年(执行阶段)

执行公司以"小访谈"名义接触韩路

以帮朋友忙为由邀约,绝口不提商业背景;韩路团队发现拍摄规格异常后主动索要10万元访谈费。

2024年(签约阶段)

汽车之家与车企签约,韩路完全不知情

汽车之家打包韩路账号发布资源写入合同,随后将执行权以200—230万转包,始终未联系韩路本人。

2024年(提案阶段)

汽车之家向车企提案"韩路游记"节目

以韩路标志性穿越风格为卖点,车企市场部买单,成交价400—600万元;车企公关部对此不知情。

平台如何用信息差"左右逢源"

广告部卖名字

:向车企提案时,将韩路IP和个人账号发布资源打包进合同,作为核心卖点。

博主被蒙在鼓里

:全程未告知韩路,合同里打包的账号资源,创作者本人根本不知道自己"被卖了"。

车企内部信息墙

:市场部通过汽车之家投放拿到项目,公关部与韩路关系正常——两部门信息不通,导致矛盾被掩盖。

执行公司隔离信息

:用"帮朋友忙"话术接触韩路,把商业项目伪装成普通帮忙,最终拼凑出"伪游记"交差。

"招牌在平台的报表里叫流量库存,在创作者手里叫饭碗——同一个东西,两种定价。"

今日头条评论分析

同一个项目,双方理解的不是同一件事

车企(买方)以为买的是

韩路亲自出镜的重型游记,核心诉求就是"韩路游记"级别节目,打包韩路个人账号发布资源

韩路(创作者)知道的是

只是帮忙录一段"行前访谈/寄语",以为是朋友托付的普通活,完全不知道背后有几百万合同

车企最终收到的

韩路开头寄语 + 其他博主拍摄的西藏游记拼凑成片,并非真正的"韩路游记"

韩路实际完成的

以"老西藏"身份叮嘱博主注意高反、车辆性能,拿了10万访谈费,没有义务发布

各方怎么说

韩路:已公开陈述

汽车之家:暂无回应

车企/执行公司:未点名,未回应

当事人

韩路

"不要求赔偿,只希望让公众看清汽车之家的做事方式。"不索赔,但选择曝光——比索赔更具杀伤力。

来源:韩路微博视频(2026-10-19);以上均为单方陈述

平台方

汽车之家

截至发稿,汽车之家尚未就韩路控诉作出任何公开回应。操盘此事的相关人员据韩路透露已基本离职。

来源:多家媒体截稿前核实(新浪、凤凰、网易)

从业者

徐子豪(汽车博主)

隐晦提及类似遭遇:只说了实情却被车企拉黑,"真的惹不起";预算收紧后层层压价,传播已畸形。

来源:徐子豪微博(2026-10-16)

质疑声音

奥卡谈武器(博主)

提出异议:不能仅凭韩路一面之词定性;事情既然闹这么大,比调解更重要的是"刑事立案,事实真相"。

来源:奥卡谈武器微博(2026-10-13)

这是个案,还是行业惯例?

宋文婷(汽车博主)

说缺点=下架账号,从业者被迫噤声

"轻则视频下架,重则账号废掉,这样的代价没有一个汽车博主承受得起。"

2026-10-10 微博公开发言;与本事件为不同类型的内容生态问题,仅作结构性参照

徐子豪(汽车博主)

说了保值率,被车企永久拉黑

提及新车"二手车保值率很友好"被车企视为"出负面",至今仍在黑名单,事实都不让说。

2026-10-16 微博发言;为博主个人公开陈述,非行业调查数据

目前三个博主均为个人公开陈述,不构成"行业惯例已证实"的结论,需更多案例与平台方回应佐证。

共同指向同一结构性矛盾:平台与车企掌握定价权,博主IP作为商业资产被使用,但博主权益保障机制缺位。

如果你是创作者,遭遇相似情况怎么办

1

确认法律性质:未经授权将姓名/账号/内容IP商业化,可能触及《民法典》姓名权(第1012条)、肖像权(第1018条),以及广告法对代言授权的要求。

具体情形是否构成侵权须由专业律师判断,不可直接套用

2

留存证据链:保存与平台/MCN/执行公司的所有沟通记录、合同文本、付款凭证、发布记录,越完整越有利。

韩路案例中,他花了两年时间"对齐信息"才还原全貌

3

追溯资金流向:厘清"谁付钱给谁、多少钱、以什么名义",是区分"借名商业合作"与"正常分包"的关键。

合同+转账记录+平台内部邮件是核心举证材料

4

评估选项:协商/调解→民事诉讼→向市监局/网信办投诉,三条路径可并行;报警启动刑事调查适用于涉嫌欺诈等更严重情形。

军武式吐槽建议:发现严重违规就报警,"警方调查以后,一切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