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向分手对象索要“身体磨损费”,让网友们直呼:“这操作还是头一次见!” 河南姑娘小郑和廖某在两个半月前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同居。然而由于一些矛盾,在不久前,两人便决定分手。然而,在分手后,小郑向廖某提出了损失费的要求,赔偿理由却让人匪夷所思。 小郑自称,两人在恋爱期间,共发生了103.5次关系。以每次200元的“市场价”计算,廖某应当支付她10700元的身体“磨损费”。而其中0.5次是因为一次在公园树林里被保安撞到没成功而算作0.5次。 廖某显然不同意小郑的损失费要求,反驳道发生关系时男的也有磨损,因此理应平均分摊。在法律上,由于未婚同居是建立在自愿的前提下,因此该诉求并没有得到支持。因此,女方在选择未婚同居时应当三思而后行,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而不是指望别人负责。 这则新闻一经曝光,立即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有人认为市场价200元实在太低了,可能只是在某些小巷里才有这个价位;还有些网友纷纷调侃,两天三次,确实是吵架的原因所在,这哥们的体格可真是不可小觑。 虽然这样的索要行为在法律上并不具有约束力,但事实上,对待另一半的爱护,仍是情侣之间最基本的责任,不仅仅是在感情上,还包括心理和生理的健康上。因此,在恋爱时应该要相互珍惜,真心对待。
女子向分手对象索要“身体磨损费”,让网友们直呼:“这操作还是头一次见!”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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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0 0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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