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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修工连上班59小时后猝死!公司拒赔付因香港现行法律不认

最近,一宗工人猝死事件引起全港关注。59岁的资深电梯维修技工陈家儿,在完成一项困梯任务后,于大厦大堂突然倒地,送院抢救无

最近,一宗工人猝死事件引起全港关注。

59岁的资深电梯维修技工陈家儿,在完成一项困梯任务后,于大厦大堂突然倒地,送院抢救无效,死因被确认为缺血性心脏病。

来源:星岛头条

事发当天,他刚经历连续59小时高强度工作,且生前每月工时长期超过300小时。

家属质疑这是典型的“过劳死”,并指出雇主不仅拒绝承认属工伤,连提出的10万元殡葬费用也明确拒绝支付。

来源:明报

工会随即介入,要求社会正视电梯维修行业普遍存在的长工时问题。

事情的经过并不复杂。

当天接近傍晚时分,陈家儿刚完成一单电梯维修任务,随即接到公司通知,前往深井豪景花园处理一宗电梯困人事故。公司以人手不足为由,只派他一人前往。

现场为一处斜坡住宅区,天气炎热,已发出黄色工作暑热警告。陈家儿背负沉重工具步行上斜坡,处理完故障后,于下午5点22分下楼至大堂交还钥匙,突然晕倒。

来源:HK01

闭路电视记录了事发瞬间。他被送往医院抢救,傍晚7点宣告不治。

根据解剖报告,死因为缺血性心脏病。陈家属认为,猝死与其长期高工时工作密切相关。

陈太整理丈夫生前的工作记录后发现,他在去世前半年,平均每月工时高达352小时,个别月份更高达390小时。

正常全职员工的月工时中位数为176小时,相当于多出一倍。

以2024年7月为例,陈家儿曾在7月6日至8日间连续工作59小时,仅休息一晚,9日清晨便再次出勤,并在当天下午猝死。期间并无正式假期或中断。

来源:HK01

其工作模式为两更制。日更从早上8点半至下午5点半,惯常加班至7点半;夜更则从晚上7点半至次日早上8点半。部分时段,他需连续接更,甚至连续工作超过35小时。

夜更期间虽设有公司宿舍,但据反映每晚仍会接到1至4个紧急维修请求,难以真正休息。

来源:HK01

收入方面,陈家儿日薪为673元,不加班时月薪约1.7万元。因要负担子女在内地就读大学的学费、生活开支,以及家庭基本支出,需依赖OT(加班)及夜更来增加收入,月入约3至4万元。

来源:HK01

事件发生后,家属希望雇主承担起工伤责任,并至少支付10万元殡葬费用。然而,雇主星玛电梯在向劳工处递交报告时,注明此为“非工作意外”,拒绝承认属工伤,也拒绝支付殡葬费。

面对公司态度,陈太表示极度失望,直言:“他做了25年半工,连10万元也不给,是不是连最后一程都不值得公司负担?”

陈家属遂向劳工处求助。劳工处其后回信称,雇主未同意承认事件属工伤,故不能裁定为工伤个案,并建议家属寻求法律途径。

来源:HK01

目前陈太已申请法律援助,计划入禀区域法院追讨赔偿。

雇主回应称,已发放恩恤金,并将额外购买的人寿保险赔偿交予家属,同时强调一直与家属保持沟通。但未说明是否考虑重新审视工伤认定。

不过,围绕是否属于工伤的争议,其根源在于香港现行制度的限制。

从制度层面看,现行《雇员补偿条例》只将“因工发生意外”导致的伤亡视为工伤。对于因长时间工作诱发的疾病,尤其是心脑血管疾病,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

来源:香港经济日报

因此,即使员工在上班期间猝死,只要不是由具体意外引起,通常都不会被认定为工伤。

工会指出,陈家儿个案并非个别。电梯维修行业普遍存在超长工时现象,每月工作300至400小时属行业常态。

目前全港约有4000名技工,需负责超过8万部电梯的日常与紧急维修任务。

工权会指出,行业结构性人手短缺,底薪偏低,导致工人不得不依赖加班来维持生活。而制度层面对工时无强制性规定,亦无“过劳死”相关赔偿机制,使类似个案在香港难以获得保障。

来源:HK01

相比之下,台湾与日本已设立相应标准:

台湾:将“过劳死”视为“职业性心脑血管疾病”,若员工在病发前半年内,任一月加班超过80小时、或总工时超过256小时,即可认定为工伤。

日本:早于1987年已设立“过劳死”认定基准,考虑工作负荷突增、压力过大等因素。

而陈家儿去世前的月工时(352小时)远超台湾标准。但在香港,由于“过劳死”无法律定义,亦未列入工伤范围,家属索偿需自费聘请专家举证,并承担法律风险与成本。

来源:HK01

据劳工处数据,2021年至2025年第一季间,共有663宗在职期间非意外死亡个案,当中大部分死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但极少被归类为工伤。

劳工处回应媒体称,“工作过劳”并非医学诊断,亦无国际标准,目前无计划将“过劳死”纳入法例讨论。

2021年,世界卫生组织曾发布报告指出,每周工时超过55小时者,中风风险增加35%、心脏病死亡风险上升17%。而香港2024年统计显示,有28.3万人每周工作超过56小时,其中5.2万人超过72小时,属于高风险人群。

来源:点新闻

目前来看,陈家儿个案将由法院裁定是否构成工伤。若成功,将为香港类似案件提供司法先例;若不成功,则再次反映制度漏洞。

工会建议政府应:

重新启动关于“过劳死”的立法研究;

2. 修订《雇员补偿条例》,明确包括因工作引发的心脑疾病;

3. 推动行业改善薪酬结构,降低对加班的依赖;

4. 严格执行双人维修制度,提升行业安全标准。

目前,案件仍在等待法院裁决,但无论结果如何,此事已暴露出香港在工时规管和“过劳死”认定上的法律空白。

当长时间工作已成某些行业常态,相关制度是否需要更新?又该如何在保障员工健康与维持行业运作之间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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