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感受,收入一旦跨过国界,账本就像被风吹乱的纸页,哪一笔该算在这里,哪一笔该算在那里,平时不太容易说清。尤其是体育职业生涯里,转会、驻地、家人住处、收入来源,常常不是一条直线,而是一段一段接起来的路。韩国媒体最近报道的这起税务案件,讲的就是这样一份跨国收入背后的计算问题,表面看是数字,背后其实是规则怎么落地。
事情的起点并不复杂。韩国职业足球K联赛蔚山HD队老将后卫金英权,针对自己在日本J联赛大阪钢巴效力期间被征收综合所得税一事提起诉讼,最终在大法院层面败诉。韩国大法院第三部在18日宣布,维持原审对金英权不利的判决。按照裁判结果,他需要承担2023年6月被征收的税款,连同滞纳金在内,一共是8亿3083万韩元,折合约人民币417万元。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样的金额已经不是一串冷冰冰的数字,而是一笔足以改变生活安排的现实支出。
再往里看,争议并不是“有没有交税”这么简单,而是“怎样抵扣”这个细节。金英权在2019年至2021年效力大阪钢巴期间做国内综合所得税申报时,把自己早年在中国广州恒大时期,也就是2012年至2018年之间,已经缴过但还没能抵扣完的6亿502万韩元,拿来合并结转申请抵扣。也就是说,他希望把过去在中国形成的未抵扣税额,放到后来在日本期间的国内所得税计算中一起处理。对外人来说,这种做法听起来像是在做一笔连续账,但税法看得更细,尤其对国家和国家之间的分界线,看得很清楚。
接下来,真正决定走向的是制度里的那道线。所得税法第57条本来是为了防止双重征税,允许对外国已缴税款在一定限额内抵扣,但施行令第117条第7款又规定,如果境外营业场所达到两个以上,就必须按国家分别计算抵扣限额。税务机关和法院都认定,金英权方面把不同国家的抵扣额合并处理,明显不符合这项规定。背景上看,税法并不是只盯着“少交或者多交”,而是要防止有人借助税率差,把原本应该分开算的部分混在一起,结果让制度失去原来的边界。
还有一个细节,放在普通人的生活里其实也容易理解,就是不同地方的税率差别,会让人下意识产生“能不能这样合并”的想法。裁判部提到,中国税率约为43.9%,日本税率相对较低,约为20.4%。在这样的差异下,金英权试图把高税率国家中国产生的结转抵扣额,放进低税率国家日本活动期间的国内所得税计算中。法院认为,这直接背离了税法修订的宗旨。换句话说,制度不是不允许抵扣,而是不允许把不同国家的税务边界抹平后,再按对自己更有利的方式去拼接。
再看他提出的另一个主张,争议就不只在税额上了,还涉及居住地的判断。金英权方面称,2019年至2021年他和家人住在日本,因此不属于国内居民。但法院没有接受这一说法。裁判部综合考量了多个因素,包括他在首尔持有公寓并与家人同住,在日本获得的大部分收入汇回国内,以及他在韩国还经营着租赁业务和足球教育相关收入。对很多跨国工作的人来说,住在哪儿,和税务上算哪儿的人,有时并不是同一件事,这里面要看的不只是人在哪里过夜,还要看生活重心、收入流向和经营活动落点。
从现实角度说,这类案件之所以值得关注,是因为它并不只属于某一个球员,也不只属于某一支球队。只要收入跨越多个国家,税务规则就会变得细密而具体,尤其是当不同国家的税率差距比较明显时,抵扣、结转、居民身份这些词就不再只是纸面概念,而会直接影响结果。法院这次的判断,也是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对相关计算方式和身份认定给出了明确结论。对外界来说,看到的可能是败诉两个字,对当事人来说,背后却是一连串年份、地点和申报方式叠在一起的结果。
说到底,跨国收入的账,最怕的不是收入多,而是规则多,边界也多。有人会觉得,既然都已经在别的地方交过税了,为什么还要算得这么细。也有人会觉得,正因为走得远,才更要按一条条线分清楚。现实常常就是这样,明明是同一笔职业所得,换了国家,换了赛季,换了税率,最后答案也可能完全不同。你如果站在那个位置上,会更想按哪一种方式去理解这笔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