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冷冻胚胎成丧偶妻子最后念想,“单身不能移植” 的规定,真的合理吗?

开头先抛个扎心问题:丈夫突然离世,唯一的念想是液氮罐里那枚冷冻胚胎 —— 这是他留给你的最后血脉,可医院说啥都不让移植,

开头先抛个扎心问题:丈夫突然离世,唯一的念想是液氮罐里那枚冷冻胚胎 —— 这是他留给你的最后血脉,可医院说啥都不让移植,换作是你能接受吗?李女士就遭遇了这样的绝境,这场关于生命延续的博弈,真的戳中了太多人的泪点。

2018 年李女士和丈夫好不容易通过试管生下第一个孩子,剩下的优质胚胎本是 “二胎备用”,没成想 2020 年丈夫突发脑动脉瘤走了。当她哭着找医院想移植胚胎时,直接被泼了冷水:一是要夫妻共同签字,现在少了一方不行;二是规定不让单身妇女做辅助生殖。这话听着合规,可谁能懂李女士抱着丈夫照片哭到发抖的心情?

更让人纠结的是法律上的 “模糊地带”,咱们国家把冷冻胚胎定义成 “特殊物”,既不算遗产没法继承,也不算人格权的延伸。有网友评论说:“这哪是特殊物啊,这明明是活生生的念想!医院太死板了”,也有人理性表示:“单亲带娃不容易,医院担心孩子福祉也能理解”,还有人怼道:“当初做试管的时候咋不想着要共同签字?现在人没了才拿规定说事”。

其实我特想探讨个关键问题:如果丈夫生前就签了同意书,明确说万一自己不在了,胚胎归李女士处置,医院还会拒绝吗?从南京之前的冷冻胚胎案来看,法院是支持亲属处置的,但前提是不能违反代孕这些规定。可就算有同意书,医院大概率还是会犯难 —— 毕竟现在规定里没明确丧偶的情况,伦理委员会也怕担责,万一孩子出生后没完整家庭,谁来负责?

不过话说回来,制度是不是也该多些人情味?李女士不是一时冲动,那是想留住丈夫的血脉啊。专家早就建议搞 “胚胎保管人” 制度,让夫妻提前写好意外情况的处置方案,可现在这方面还是空白。网友说得好:“技术都能让胚胎冻十几年,咋就不能给心碎的人留条路?”

说到底,这事儿没有绝对的对错。医院守规定没错,李女士想延续生命也没错,错就错在技术跑在了伦理和法律前面。咱们既不能让医院无视规定乱操作,也不能让失去亲人的人连最后一点希望都没有。最好的结果,就是能有更完善的制度,既保护新生命的福祉,也不让生者的情感被冷冰冰的条款困住。

最后想问问大家:你觉得李女士该继续争取吗?如果丈夫生前留了同意书,医院该不该网开一面?来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