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写上“里程仅供参考”的免责条款,让苏州一家二手车企业赔了102万。
法院把合同里这段小字直接判了无效
对二手车商来说,这个案子的教训比赔偿更值钱。
2024年4月,小李与苏州某二手车企业签订车辆转让协议,购车款26万元
合同里预先写好:里程数仅供参考,卖方不对里程真实性负责
一年后,小李自行检测车辆ABS系统数据,发现真实行驶里程约20万公里,而车内仪表盘仅显示10万公里,明显被人为调低。

小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合同、退还购车款并主张三倍赔偿
庭审中,二手车商以上述免责条款抗辩,说买家已经确认车况,里程问题该消费者自己承担。
法院认为,车辆行驶里程是影响车辆价值与购买决策的核心信息,二手车经营者负有如实告知、核查车况的法定义务,不能靠格式条款把责任推给消费者。
这份免责文字由车行提前拟定,没有加粗、标黑等醒目方式提醒,实质是免除自身责任、剥夺消费者知情权,依据民法典规定直接无效。
经司法鉴定,调表操作发生在车行管控期间,主观隐瞒真实里程,已经构成消费欺诈,商家又无法证明调表与己无关,需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法院判决退还折后购车款26万元,并支付26万元购车款的三倍赔偿金78万元,合计102万元。
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经生效。

这个案子给所有二手车商提了个醒:收车、卖车不能只靠一句“以现场为准”“里程仅供参考”免责。核查车况要留痕,查4S店保养记录、保险理赔记录、OBD行车数据,最好形成书面报告让买家签字确认。
合同里真想写免责声明,必须用加粗、标黑、单独确认的方式提示,否则等于没写。最稳妥的做法是,把实际核实的里程数写进合同,调表风险提前说明。
作为车商,你觉得卖车时必须保证里程真实吗?必须,还是看合同怎么写?
转给同行,这个案子值102万。
参考来源:快科技《里程篡改一半!车主26万买到调表车:法院判退一赔三共获赔102万》2026年6月25日;苏州姑苏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