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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称炸鸡里裹着整条蜈蚣!门店称已停业消杀

一名消费者称,买来的炸鸡里有一整条蜈蚣!华商网刊载的四川日报报道说,事情发生在江苏淮安,还援引了消费者晒出的图片(图据密度新闻):图片中蜈蚣被包裹在炸物内部;豫体网另转述了《中国新闻周刊》的相关视频。买熟食的人看到这种画面,谁还敢往嘴里送。


报道里说,发现疑似异物后,这名顾客找商家要求退还餐费,并提出1000元赔偿,结果遭到门店质疑。门店回应说,这份炸鸡是10月6日买的;至于到底是点外卖还是在店里买的,报道前文说是外卖,门店回应又说是店内购买,两边说法还没对上。
面对索赔,门店一口咬定1000元赔偿不合理,只说店铺已经停业整顿、完成了消杀,正在调查蜈蚣来源。炸鸡品牌官方客服则回应,会跟门店核实情况。
门店既称还在查蜈蚣来源,就该把查到的结果向顾客交代清楚。
那张图片最扎眼的地方,就是整条蜈蚣被包裹在炸物内部。门店称已停业整顿、完成消杀;蜈蚣究竟从哪里来、如何出现在炸物中,仍待调查。


平时家里买点熟食,图的就是下班回家省心,大人孩子拿起来就能吃。现在倒好,咬开脆皮还得提心吊胆看里面有没有虫子,这份省心算是彻底没了。
顾客提出1000元赔偿,门店认为金额不合理。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的王渤律师接受消费质量报采访时说得很明白:消费者要这1000元,于法有据。
按王渤律师的介绍,食品混有异物是食品安全法明令禁止的。真要在炸鸡里混进蜈蚣,东西就彻底不能吃了;王渤律师认为,图片里的包裹特征通常被视为加工时混入的迹象,具体来源仍需调查。
至于为什么是1000元?法律规定的算法是“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不够一千按一千算。王渤律师表示,本次餐费金额尚不明确;按一般炸鸡门店的客单价推断,十倍价款大概率不足1000元,因此她认为消费者可主张1000元最低赔偿。
这里头其实有两笔账:退还餐费是把买东西的钱退回来,1000元则是惩罚性赔偿,两样根本不冲突。王渤律师认为,门店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市场监管部门查实违法情形,还可能被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情节严重的甚至要停产停业或吊销许可证。
眼下异物来源还没查出个准信。
门店觉得委屈可以拿证据说话,但只甩出一句“金额不合理”,抹不掉那张让人反胃的照片。门店的停业、消杀说法,替代不了异物来源的调查。王渤律师认为,图片所示情况使“混有异物”的判断较难推翻;具体事实仍待调查核实。


先把虫子打哪儿来的查清楚,再痛痛快快按规矩处理,这才是做生意的体面顺序。
品牌客服那句“会向门店核实”,同样不能变成拖延的挡箭牌。门店查得怎么样、品牌核实到了哪一步,最后都得落成一句顾客听得懂的准话,别永远停在半空中。
说白了,大家平时点外卖、买熟食,万一也碰上这种糟心事,光生闷气没用,得学会按王渤律师支的招留好心眼。第一步就是赶紧固定证据,对着异物和食品整体多角度拍照、录像,把虫子的样子和卡在肉里的位置拍清楚。


买单的小票、电子支付记录、外卖订单截图一张别丢,连带那份有问题的食物也得留好,必要时密封存起来。跟商家交涉的时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统统存下,把“买的、吃出的、找店家的”整条证据链锁死。
手头有了实锤,再去跟门店谈退费和赔偿。要是店家推三阻四谈不拢,直接上全国12315平台向门店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申请行政调解;再不行,还能去法院起诉。
老百姓花钱买吃食,买的是踏实。若查明蜈蚣是在炸鸡制作时混入,顾客看的绝不只是那1000块钱能不能到手,更是店家能不能把原因查清、把问题改好。
蜈蚣从哪儿来若始终说不清,门店消杀完了,顾客也难安心。


后厨的卫生底线要是守不住,关门喷再多消毒水,也洗不掉食客心里的膈应。
#炸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