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1809—1865)生于肯塔基州哈丁县一个拓荒农民家庭。少年时砍过柴、划过平底船,所受正规教育累计不足一年,靠自学研读《圣经》、莎士比亚与布莱克斯通的《英国法释义》。1830年代在伊利诺伊做乡村律师,1846年以辉格党身份当选联邦众议员。1854年《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出台后,他重返政坛,1856年加入新成立的共和党。1858年与斯蒂芬·道格拉斯进行七场辩论时,他留下名句:"一幢裂开的房子是站不住的。"
亚伯拉罕·林肯:美国第十六任总统
一、1860年大选:四方混战
这是美国历史上地域裂痕最为深重的一次总统选举。民主党因奴隶制问题彻底分裂,选票被撕成两半:
共和党推举亚伯拉罕·林肯,纲领为"禁止奴隶制向新领地扩张",但不干涉南方既有蓄奴州,同时主张工业保护、宅地分配与自由劳动制度。
北方民主党推举斯蒂芬·道格拉斯,坚持"人民主权"原则,即新领地是否实行奴隶制由当地居民投票决定,这一立场南北双方均不完全认可。
南方民主党推举约翰·C·布雷肯里奇,明确维护蓄奴制向新领地扩张,代表深南种植园主利益。
立宪联邦党推举约翰·贝尔,由前辉格党人与温和派拼合而成,主张"维护宪法与联邦",刻意回避奴隶制这一根本矛盾。
选举结果极具象征性:林肯在南方十个蓄奴州连一张选举人票都未获得,却横扫十八个自由州中的十七个,以一百八十张选举人票当选美国第十六任总统。他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纯粹依靠北方选票入主白宫的总统。
二、选举之后:南方摘下星条旗
林肯尚未就职,南方各州已开始拆除联邦。
1860年12月20日,南卡罗来纳州率先通过《脱离法令》。此后六周内,密西西比、佛罗里达、亚拉巴马、佐治亚、路易斯安那、得克萨斯相继宣布脱离联邦。1861年2月,七州在亚拉巴马州蒙哥马利组建"美利坚联盟国"(南方邦联),推举杰斐逊·戴维斯为临时总统,定都里士满。邦联宪法明确将"黑奴制"列为立国根基。
南方的法理依据为"州权契约论":既然各州自愿加入联邦,便可自由退出。林肯的回应,在其就职演说中一次性予以驳斥。
三、1861年就职演说:联邦不容分裂
1861年3月4日,林肯在华盛顿国会大厦前宣誓就职。演说核心并非攻击南方,而是以宪法逻辑从根本上否定"脱离权":
"从宪法和法律的观点看,联邦是永久性的。《邦联条例》称其为'永续',1787年宪法序言写明'建立更完善的联邦'——关键词是完善,而非解散。"
他明确三条立场:
第一,任何州不得仅凭自身决议合法退出联邦,脱离法令在法律上无效;
第二,联邦政府不主动攻击南方,不干涉蓄奴州既有的奴隶制——"我没有合法权力,也无此倾向";
第三,联邦法律必须在所有州贯彻实施,总统受宪法所托,必须维护联邦统一。
演说结尾那段话后来被反复引用:
"我们不是敌人,而是朋友。我们一定不能成为敌人……只要我们本性中更美好的天使被再次唤醒,联邦的大合唱仍将奏响。"
这是克制之中的坚定表态:我不当首先开枪的人,但也不会在宪法原则上后退半步。
四、从演说到大炮
南方并未接受这一橄榄枝。1861年4月12日,邦联军队炮击南卡罗来纳州查尔斯顿港的萨姆特堡,内战正式爆发。林肯随即发布征兵令,宣布"为保存联邦而战"。
战争进程中,他逐步将战争目标从"维护统一"推进至"废除奴隶制":1863年颁布《解放宣言》,1862年签署《宅地法》,推动黑人士兵入伍作战,最终将联邦、自由与宪法三者熔铸为一体。
结语
1860年那场选举,选出的不只是一个总统,更是对"美国能否继续作为一个国家存在"的历史判断。
林肯以自学的法律素养告诉南方:你可以反对我,但不能拆散这个国家。
他在就职日没有喊打喊杀,只是将钥匙放在桌上——"内战的扳机不在我手中,而在你们手中。"
南方最终扣下了扳机。于是这位"裂屋之主",用四年的血与火,将这幢房屋重新砌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