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从线下的话费充值、美容美发、餐饮消费,到线上的游戏充值、平台会员、网购返利等,各类诱导充值的营销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屡见不鲜。一些商家常以“大额返现”“折扣力度大”“赠品丰富”为诱饵,利用信息不对称刻意隐瞒关键条款,使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掉入优惠陷阱。
先充值再消费,如今极为普遍。对商家而言,消费者一次性充钱越多越好,这不仅能深度绑定消费者,而且还能缓解资金紧张。为此,很多商家推出各种优惠活动诱导消费者充值,并承诺充值的钱越多享受的优惠越多。从以往情况看,部分商家兑现了诱导充值时的承诺,也有不少商家在诱导充值背后偷偷挖了一个“大坑”。
譬如,有电信营业厅推出“预存140元得280元”的优惠活动,实际上是“预存100元每月享受减15元的优惠”,而消费者多付的40元去了哪里,不得而知;某美容院用话术围攻让季女士充值了1000元,结果并未兑现所谓的“第七名奖品”,店员以“被人超过”为由推脱……这种先诱导充值再坑害消费者的现象,举不胜举。
那么,商家诱导充值是否有错呢?从表面上看,这是一种常见的或者正常的促销措施,如果商家兑现了承诺,这种诱导充值并不违法违规,因为任何商业广告都有诱导的成分,不能因为诱导充值就认为商家有错。但如果商家诱导充值后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这种诱导充值就是商家侵权行为的组成部分,在前端起诱饵作用。
也就是说,单纯分析诱导充值并没有明显错误,如果有错,错在“挖坑侵权”方面。这也是很多商家利用“大额返现”等诱饵实施坑人行为的重要原因,因为诱导充值与其他促销手段没有明显差异,就有很强的迷惑性,让消费者放松了警惕。充值后商家没有兑现承诺,消费者这才发现诱导充值是一种“陷阱”,想维权有难度。
因此,面对商家诱导充值,消费者要多几分清醒:要么将先充值再消费改变为先消费再付款,要么先对商家信誉、口碑进行“背调”,再进行充值,才有望降低风险。而且,要对商家关键性承诺进行取证,作为以后维权的证据。从现实情况看,很多消费者上当受骗是因为只看到充值的“优惠蛋糕”,而忽略了商家实际信誉。
从监管角度来说,首先,要督促商家公开诱导充值的详细规则,并要求将此规则保留一定时间以备检查,就有望遏制商家在隐藏条款上“玩花招”。其次,监管者可以通过暗访取证,调查诱导充值后面有没有“大坑”。再者,要积极受理消费者举报,并明确“谁促销谁举证”,以解决消费者取证难,倒逼商家规范充值活动。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经营者通过商业广告、销售推介等方式作出优惠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违反者,可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一万元以下罚款。交易场所提供者未公示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以及对消费者不利的限制性条件,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另外,对涉嫌欺诈的,要追究商家刑责。只有行政监管和司法环节硬起来,处罚严起来,才能对那些通过诱导充值坑害消费者的商家形成有效惩治和震慑。为进一步规范诱导充值等促销行为,还应该明确“诱导消费/充值”行为的法律界定与处罚标准,可考虑设立诱导消费/充值黑名单,作为提示消费者、警示商家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