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印度不断扩大电子产品、汽车和光伏产业的生产规模,希望借助国际产业链调整的机会,把更多制造环节留在本土。
然而,工厂建起来以后,关键零部件从哪里来,精密设备由谁提供,生产工艺如何升级,仍然是企业必须解决的实际问题。
中国制造业的优势,恰恰不只是能够生产某一种产品,而是长期积累形成的配套能力。从基础材料到精密零件,从生产设备到规模化交付,许多环节可以在成熟的产业体系中完成衔接。
印度希望发展本土制造业,需要这样的供应链支持,也希望通过引进设备、吸引投资和技术合作缩短追赶时间。
但这里有一道绕不过去的界线:中国企业愿意提供产品、开展投资或者进行技术授权,并不意味着必须无偿交出多年积累的技术成果。
产业规模扩张难掩核心配套短板
拿智能手机来说,从外观设计到整机组装,中间涉及显示模组、摄像头、芯片、电池、线路板和各类精密连接件。即使本地工厂能够完成最后的组装环节,也不代表所有核心部件都能在本土稳定生产。
汽车产业也是同样的道理。一辆新能源汽车驶下生产线,背后需要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电子元器件以及各种材料共同配合。某一个环节出现供应问题,就可能影响整条生产线的运转。
印度正在努力扩大这些产业的本土生产能力,但从扩大组装规模到建立完整的上游配套体系,中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025年05月28日,路透社援引行业资料报道,印度汽车行业对稀土永磁材料存在进口需求,相关材料供应受到中国出口管制调整的影响后,印度汽车企业开始关注生产风险。
报道所引行业估算显示,截至2025年03月31日的财年,印度汽车行业进口稀土永磁材料约460吨,其中大部分来自中国。这个案例比笼统讨论制造业差距更有说服力。
稀土永磁材料并不是汽车外壳上能够直接看到的东西,却可能关系到驱动电机等关键部件的生产。企业即使已经掌握整车装配流程,如果缺少符合要求的磁体和配套材料,也很难保证生产计划不受影响。
2025年06月30日,路透社又报道,印度汽车零部件企业Sona Comstar计划在当地推进相关磁体生产,以减少对进口产品的依赖。
这说明印度并非没有建设本土供应链的打算,而是要把计划变成稳定产能,还需要设备、技术、材料、人才和时间。
一条产业链不是把几家工厂放在同一个工业园区就能形成的。上游企业要提供合格材料,中游企业要掌握加工工艺,下游企业还要通过长期测试确保产品性能,各环节之间必须磨合。
中国制造业的竞争力,很大程度上来自这种长期形成的产业协作能力。
印度想要加快发展,向中国采购产品、引进生产设备、吸引中国企业投资,都是可以考虑的路径。但如果希望绕过长期积累的过程,直接获得成熟产业的全部能力,就很容易高估技术转移的效果。
引进中国技术不等于免费交出成果
中国企业能够向印度出口产品,也可以根据商业条件提供设备、技术许可和联合研发服务。只要双方依法签订合同,明确知识产权归属、使用范围和收益分配,技术合作本来就是国际贸易中的正常安排。
真正需要警惕的,是把本土化目标变成对外国企业的不合理要求,或者通过带有歧视性的补贴和市场准入政策,迫使企业承担额外成本。
印度近年来实施的生产挂钩激励计划,就是观察这一问题的重要切入点。
这类计划的政策目标,是通过财政激励鼓励企业扩大本土生产,带动投资和就业。对希望建立本土产业的印度来说,采取产业扶持措施并不难理解。
但补贴政策如何设计,是否对进口商品和外国企业构成不合理歧视,则是另一个问题。
2025年10月15日,中国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与印度汽车及可再生能源相关措施有关的磋商请求。争议涉及印度先进化学电池储能生产激励计划、汽车及零部件生产激励计划,以及电动乘用车制造促进计划等措施。
中方认为,部分措施可能将补贴与使用本土产品相联系,涉嫌违反有关国际贸易规则。
如果一家企业花费多年时间研发电池技术,投入资金建立生产线,并承担产品失败的风险,那么技术许可就应当通过商业协商确定。
印度企业可以购买设备,可以与中国企业成立合资公司,也可以根据合同取得特定技术的使用权。至于是否转让核心工艺、是否允许进一步授权、哪些技术属于商业秘密,都需要明确约定。
技术合作不是简单地把文件交给对方。同一套生产设备交给不同企业,最终产品的良品率、生产效率和质量稳定性也可能存在差异。
原因不仅在于设备本身,还在于操作人员的经验、工艺参数的调整、生产管理能力和持续改进机制。这些能力需要长期积累,不能仅靠一次技术交接就全部获得。
贸易规则划清技术合作的利益边界
2025年12月19日,中国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与印度部分信息技术产品关税待遇,以及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组件相关措施有关的磋商请求。
世界贸易组织公开记录显示,该争端编号为DS644,涉及印度对部分技术产品的关税措施,以及被指与使用本土产品挂钩、或者对中国原产商品构成歧视的相关措施。
磋商是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其目的在于让有关成员就争议问题进行沟通,并尝试寻找解决办法。
提出磋商请求,并不等于相关措施已经被最终裁定违反规则,具体结论仍需要根据后续程序和证据判断。但这一争端至少说明,印度推动本土制造业发展的政策,已经与中国企业的市场利益产生了实际交集。
对中国企业而言,技术投入不是孤立的研发支出,还关系到设备销售、产品出口、知识产权许可和长期经营收益。
如果企业发现,正常出口受到限制,而本土生产又可能面临不公平的竞争条件,那么继续投入资金和技术的意愿自然会受到影响。
印度同样需要考虑这一点。一家外国企业是否愿意在当地设厂,不仅取决于印度提供多少补贴,还取决于投资规则是否稳定、知识产权能否获得保护,以及企业能否在合理条件下销售产品。
如果政策不断变化,或者企业必须承担难以预估的额外义务,即使短期内能够吸引部分投资,也未必有利于建立长期产业合作。
2026年03月30日,路透社报道,印度政府批准了29项电子元器件制造项目,相关投资规模约为710.4亿印度卢比,涵盖移动设备、通信、消费电子、汽车和硬件等领域。
印度政府希望借助这些项目扩大本土电子元器件生产,减少进口依赖,并加强供应链能力。这一进展说明,印度正在尝试补齐电子制造业的上游短板,而不只是扩大终端产品组装。
不过,批准项目不等于所有项目已经建成,更不意味着相关产品已经实现完全国产化。从获得投资批准到设备安装、生产调试,再到稳定量产和进入供应商体系,仍然需要经过一系列实际环节。
中国企业可以成为这一过程中的合作伙伴,但合作应当建立在明确的商业条件上。如果印度企业希望采购中国设备,就按照合同支付相应费用;
如果希望取得技术授权,就应当协商授权范围和价格;如果双方决定联合研发,也需要明确投入、成果归属和后续收益。
这样的合作方式,既能帮助印度逐步提高制造能力,也能保障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 印度政府:《2023至2024年度经济调查报告》,2024年07月22日公布。
2. 世界贸易组织:DS644印度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组件及信息技术领域货物贸易措施争端记录,磋商请求日期为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