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浙江嘉善玖云华庭小区的业主们有点懵:本来换物业公司是想省钱省心,结果新物业费从现在的2元涨到2.3元,反而更贵了!这就像你去超市想买打折商品,结账时却发现标价涨了15%,换谁都得挠头问一句:“图啥呢?”
先简单说说背景。物业费就是业主每月交的钱,用来支付小区的保洁、保安、维修等服务;业委会呢,是业主们选出来的“业主委员会”,代表大家和物业公司打交道。这次事件中,业委会初选了两家新物业公司让业主“二选一”,物业费定在2.3元,而老物业龙光已经主动把费用降到了2元。但奇怪的是,业委会没让老物业参与竞争,业主们直接炸锅了。
为什么业主们不买账?咱们算笔账就明白了。有业主拿出计算器一按:去年物业费是2.5元,但人家搞“满十送二”的活动,相当于交10个月送2个月,实际一年交1800多块;而新物业费2.3元看似便宜,可没任何优惠,一年下来要2000多块,反而多掏200多元。

这可不是小事。小区总共约650户,如果每户多交200元,整个小区一年就多出13万元。业主们精打细算地说:“换物业不是换衣服,不能越换越贵还越差劲。”更让业主窝火的是,老物业龙光已经把价格降到2元,服务也用了多年,业委会却把它排除在外。有业主吐槽:“放着2元的知名企业不用,非选2.3元的小公司,这不是拿着金饭碗要饭吗?”

业主们的不满集中在三点:一是价格不透明,业委会没解释为什么非要选更贵的新公司;二是程序不公,老物业连竞争机会都没有;三是长远风险——新公司万一干几年跑路了,业主找谁维权?小区才交房2年多,还是“次新小区”,很多地方需要开发商保修,换物业可能让开发商“甩锅”。正如一位业主忧心忡忡地说:“小物业公司还是没保障,到时候起诉都没用。”
业委会的初衷可能是好的,比如通过换物业逼老公司降价(从2.5元降到2元确实是成果),但业主们认为,不能“赢了战役输了战争”。如果大多数业主认可2元的价格,业委会就该顺势而为,而不是强推高价方案。有理性业主建议:“三个物业一起选,谁好选谁,何必遮遮掩掩?”

这件事背后,其实是个普遍问题:业委会权力大了,但如果脱离业主,反而容易“帮倒忙”。物业费涨跌关乎每家每户的钱包,业委会只是业主的“打工仔”,不是“决策者”。金句说得好:“和谐才是第一生产力”——换物业的前提是业主真心认可,而不是少数人“闭门造车”。
总之,嘉善这个案例提醒我们:社区事务,公平透明是关键。业委会若真为业主好,就该把选择权还给业主,让老物业上场比拼。毕竟,物业费是业主掏腰包,谁愿意当“冤大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