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交通补贴旨在遏制公车腐败,属于工作性改革补贴,公车比之前少了许多。
不过事业单位因公益服务性质被视为“非行政管理职能”,缺乏统一政策依据,补贴需地方自行研究决定,导致标准不一。
公务员采用固定月补形式,车补由财政预算保障,不过,也存在着区域经济差异。
经济发达地区补贴标准显著高于中西部。
举个例子,广东省正厅级补贴每月1690元,而贵州省科员及以下每月仅500元。
可以看得出来,这个交通补贴还是有较大差距,后者还没有到达前者的尾数多呀。
还有就是事业单位人员很多没有听说过交通补贴,这也难怪,事业单位车补政策因故长期滞后,因为缺乏统一依据。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仅8个省份在乡镇基层试点,且明确排除教师、医生等群体。
可以看得出,政策设计有制度性差异的。
公务员车补为固定月发,无需报销;事业单位则多采用“实报实销”或“限额报销”。
其一,财政负担压力是不能忽略的。
公务员群体仅700余万人,改革后节约的公车成本可覆盖补贴支出,是有结余的。
而事业单位达3000余万人,全面覆盖需地方财政额外承担巨额支出,保守估算年超千亿,经济欠发达地区压力尤为显著。
其二,差距来源是有明文规定的。
组织允许地方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统一标准的130%,公务员基本实现同工同酬。
边疆地区可以150%,同一省份内不同地区差距不超过20%,经济发达地区补贴普遍高于中西部,形成“同城不同命”现象。
其三,对出行需求的评估偏差。
政策制定者默认公务员因下乡、执法等需高频“私车公用”,而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地点固定,被认为外出办事需求频次较低。
根据了解,乡镇农技员、驻村人员等外勤频率甚至高于公务员,却未被充分覆盖。
其四,事业单位经费保障能力。
很显然,全额拨款单位与差额拨款单位存在显著差异,放到车补这块也能够体现。
如山西省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可领取补贴,差额拨款单位则普遍未发放。
部分事业单位因缺乏专项经费,即使政策允许发放补贴,也存在难以落实的情形。
部分地区因财政压力,甚至出现补贴拖欠现象。
最后,考核与经费管理限制。
事业单位补贴常与绩效考核挂钩,且需从单位经费中列支,不同员工存在有差距。
高海拔、偏远地区人员可同时享受交通补贴与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比如,咸阳市北五县工作人员每月额外领取200—300元津贴。
另外,执法执勤、应急保障等特殊岗位可能获得额外补贴。
具体标准由地方自行制定,进而形成差距。